3月13日,鄭州市民閆先生給孩子在蘋果商城“Apple Store”購買一款軟件,而購買一次會員卻扣除了兩筆費用。閆先生隨即撥打了蘋果客服電話並提交了退款申請,結果卻一直被告知“不符合退款條件”。
今年3月13號,閆先生要給孩子在蘋果軟件平台上購買一款節拍器軟件。
“買的是終身會員,當時扣費188元,扣費之後顯示沒支付成功,彈出一個繼續訂閲,點擊以後又扣一次費,也就是説,一個終身會員扣了我兩次費”,閆先生説。
根據閆先生提供的付款記錄,確實有兩筆188元的扣費記錄,第一個扣費時間是在3月13號13點55分,第二個扣費時間是在13點56分。
閆先生説,他在10分鐘之內給蘋果客服打了電話,客服也查詢了一下,認可我是被扣了兩次費,客服表示會幫助提交退款申請,審核通過後,三十日之內把重複的扣費退還原賬號。
“大概一個禮拜我登錄網址看了,發現居然審核不通過,提示不符合退款條件”,閆先生説。
記者發現,在蘋果的支付網站上,閆先生針對這兩筆訂單總共提交了4次的退款申請,但是給出的結果全都是“不符合退款條件”。
“最搞笑的是客服讓我嘗試找App的開發者,我説我從你這買的東西,要找也是你們去找,我把錢交給你了,我是你們的客户”,閆先生説。
事實閆先生付了兩次款,那麼蘋果公司又是以什麼理由拒絕他退款申請的呢?
蘋果公司客服回應稱,“我們確實無法針對另一個平台直接因為費用問題去處理退款”。
但閆先生不認可這個答覆,他説,“扣費是蘋果公司扣的,電子收據也是蘋果公司給的”。
對此,客服認為,“這並不代表你支付的款項是給的蘋果這邊,雖然我們有收據,但正常支付的是給軟件開發商的”。
記者問閆先生的錢到底是到了蘋果公司,還是到了第三方軟件公司?客服回答是“第三方軟件公司”。
那為什麼收款商户的名稱是蘋果公司呢?
客服回應稱,“在交易的過程中,蘋果起的是支付作用,不是最終的收款方,蘋果只是提供一個支付平台,費用的話並不參與”。
記者再問,那蘋果公司在其交易過程中有沒有抽成呢?
客服稱,“Apple Store 提供的是下載服務這樣的功能,會下載時會直接告訴你消費的金額,所以蘋果中間不收取費用”。
於是閆先生聯繫第三方軟件開發者,開發者表示,你支付的錢我們一分都沒收到,3月付的錢要到4月底,蘋果才會結算,需要一個月左右才會收到款項,還要扣除15%到30%的費用。
開發者提醒閆先生,這些內容都可以在蘋果的開發者協議中找到相關條款。
記者在網上找到了蘋果公司的開發者協議,上面非常清楚的寫着,蘋果作為代理或專員,有權獲得佣金,同時在條款裏也多次看到蘋果最終會匯給開發者總金額。也就是説,這證實了開發者上述説的話。
對此,律師認為,消費者如果有證據顯示支付的款項到了蘋果的關聯公司,如果關聯公司認為自己並沒有收款,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否則的話就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這種行為也是典型的違約行為。
買東西多收了錢,直接退錢就是了,那為什麼這麼簡單的邏輯關係到了蘋果公司這裏就變得如此複雜?從3月13號閆先生開始維權到現在半個多月過去了,蘋果公司始終以一句冷冰冰的話來回復他,那就是不符合退款條件;明明錢已經到了蘋果公司的賬户上,他們卻聲稱跟自己沒有關係,蘋果公司到底是不能退,還是不想退呢?蘋果的種種行為也讓記者想到了四個字:“店大欺客”,記者也想問一句,蘋果公司到底什麼時候可以給消費者一個公開公正公平的答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