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真的對程莉莎她一點點點點好感都沒了!

由 弓四清 發佈於 綜合

程莉莎婆婆實在太好了吧。

第一次參加綜藝節目的錄製,因為怕有電話打過來打擾到導演組的工作,所以提前把手機給關機了。

導演組説了沒關係之後,程莉莎婆婆乖乖把手機開機,然後和導演開心聊天,字裏行間都是對兒媳婦和兒子的稱讚。

沒對程莉莎説過不字。

程莉莎跟婆婆説餓了,婆婆就温柔的回應要回家給程莉莎包餃子吃

程莉莎不吃大葱,婆婆就不放葱。

山東人做飯怎麼能沒有葱?還不是順着自己兒媳婦的意。

就連郭曉東把葱拿到程莉莎跟前都不行,婆婆不允許。

程莉莎不喜歡你拿過來幹啥!

會特意給好不容易回村一次的程莉莎買一雙新的,好看的筷子。

説話也是,總是偏兒媳婦。

表示郭曉東如果帶她去旅遊她不去,程莉莎帶她去她就去。

節目組設置了一個投票環節,讓婆婆們去投出心目中好兒媳婦123名。

一共四個兒媳婦,只給三個位置本來就是在搞事情。

程莉莎婆婆為了兒媳婦的好人緣,把123投給了陳松伶王燦和黃聖依,給足了程莉莎面子。

反觀陳松伶婆婆那邊,是故意把自己兒媳婦給落下,投票給其他三個人的。

對比之下高下立顯。

程莉莎婆婆是地道山東農民,淳樸又帶着點生澀。

因為靦腆,不好意思當着那麼多人的面吃飯,所以吃東西就只吃幾口。

幾位婆婆一起來到温泉池,其他三個婆婆都脱鞋在泡腳,唯獨程莉莎婆婆離得遠遠的。

她會覺得麻煩到了別人,而且把腳放在温泉裏也不太好。

講道理這樣的婆婆對於兒媳婦來説,是加分項,誰不喜歡一個淳樸、善良,處處為他人考慮的阿姨呢。

有這樣的婆婆,那兒子的素質自然也差不到哪去,和兒媳婦其樂融融的畫面看着才温馨。

你看黃聖依和楊子這對。

以前觀眾對楊子和黃聖依的觀感都一般,但因為黃聖依婆婆會來事兒,黃聖依和婆婆關係也親暱,居然路人緣蹭蹭上漲。

但到了程莉莎這邊則成了減分項了,因為她做的實在不像一個好兒媳的樣子。

最開始程莉莎婆婆不是因為擔心打擾導演工作而把手機關機了嘛。

但鏡頭一轉,聯繫不上婆婆的程莉莎一個勁兒的在給郭曉東打電話,張口閉口都是你媽。

前後聯繫起來總感覺怪怪的。

再配合上程莉莎電話裏對着郭曉東撒嬌的語氣...嗯,有時間聯繫老公沒時間去看看包餃子的教程。

還有更讓觀眾生氣的。

郭媽媽也就是程莉莎婆婆到了兒子和兒媳婦家裏,程莉莎因為在做飯沒出去迎,婆婆就穿着自己的鞋進屋了。

一個農村老太太住的都是平房,哪裏那麼講究過。

但是程莉莎看到之後問婆婆怎麼沒穿拖鞋進來,給婆婆都問懵了,説不知道。

然後,程莉莎就去給婆婆找了雙一次性拖鞋穿。

倒不是説酒店的拖鞋不能穿,很多人喜歡把一次性拖鞋拿回家,留着來個朋友當拖鞋用,也方便。

可程莉莎婆婆是大老遠過來的,還是自己的家裏人,一次性拖鞋防滑性差也不太舒適。

程莉莎回家的時候婆婆都會特意給她準備筷子,婆婆來家裏連雙拖鞋都不給準備,説不過去吧?

不覺得程莉莎和郭曉東家裏連一雙普通的拖鞋都拿不出來。

再者,節目不僅一個兒媳婦。

之前黃聖依就曾外賣棉拖鞋到家裏給婆婆穿,只是有沒有想到的區別。

由此網友們開始抨擊程莉莎。

説她樹立的賢良淑德形象只針對她老公,在婆婆面前連基本的禮貌都做不到,像個煩人精。

還吐槽她是個賣嬌氣人設上癮的女人。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認識程莉莎的呢?好像是《妻子的浪漫旅行》。

之前程莉莎雖然拍戲,但在演員裏面頂多算個叫不出名字的特約而已,節目上她是郭曉東的老婆。

再早點郭曉東上《真正男子漢》的時候,程莉莎曾經因為一通電話成為關注的焦點。

那時候網友們對於程莉莎的印象大概就是膩歪小女人吧?

張口閉口都是自己老公,被老公需要就是她最大的滿足。

不過雖然是她追的郭曉東,但她馭夫有道,生活過得也還不錯。

唯獨少了自己的一份事業,這點她也在節目上提到過。

後來可能是為了找回事業吧,程莉莎參加了不少芒果台的自制節目,不是當觀察員,就是當選手。

《乘風破浪的姐姐》第二季有她,還是把郭曉東掛在嘴邊沒變。

但是也因為節目,導致讓她早點回家的郭曉東成為“爹味”男明星之一。

姑且就算這是兩口子之間的獨特玩笑話吧。

但程莉莎確實因為“嬌妻”這個人設被大眾所熟識了。

她敢愛敢恨,喜歡就追,粘老公,但是知道自己想要的就是對方的依賴,也是求仁得仁的一種。

手機關機都要撒個嬌,撒嬌女人最好命嘛。

以為她會一直在這類節目上這種人設下一路到底,沒想到翻車來的突如其然。

其實程莉莎的想法也不能説錯。

郭曉東問她老了以後願不願意跟自己回老家一起生活,程莉莎不願意。

理由是這個地方對於她來説,只能算是跟郭曉東有關係,自己做不到像郭曉東一樣的熱愛它。

也沒錯啊,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句話早不流行了,問問女人願不願意跟自己回家的時候,也想想自己可不可以去女方家。

只不過是程莉莎的婆婆太善良了,對比之下只對老公一個人盡到全心全意的程莉莎就沒那麼讓人有好感了。

大家夥兒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