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連中國」10餘地規範廣場舞 音量超限最高罰千元
“我家樓對面50米是佳木斯市水源山動物園,每天早上5點就會響起廣場舞的音樂。”家住黑龍江佳木斯市前進區楓橋河畔小區的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嘈雜的音樂讓他根本沒法睡覺,影響休息。
廣場舞簡單易學、場地要求不高,在逐步成為大眾健身項目的同時,也不斷收到“擾民”投訴。近日,河南許昌舉行《許昌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新聞發佈會,《條例》中提到,自2021年1月1日起,每晚九點後禁止進行廣場舞等產生噪聲的文體活動。記者梳理發現,不止河南許昌,北京、天津、江西九江、陝西西安等10餘地均已出台相關條例,給廣場舞“立規矩”,既允許舞者健身,同時也保障居民的休息、生活。
限時、限地,多地為廣場舞“立規矩”
“跳廣場舞本身是個好事兒,但不分時段地用音箱外放伴奏就有點擾民了。”山東濟南槐蔭區居民程女士感嘆,自從小區組建了廣場舞隊,家人就深受其擾,“關上窗户也能聽見音樂聲,孩子根本沒法專心寫作業。”
和程女士感受類似,記者在網上搜索“廣場舞”“擾民”等關鍵詞發現,在媒體報道及網友反映中,各地因廣場舞引發的糾紛主要集中在“場地離居民樓近”“時間晚”等方面。為此,多地出台相關條例,限時、限地,讓廣場舞跳出文明範兒。
河南許昌分季節對廣場舞活動時間進行規範,規定夏季每日21時至次日6時、冬季每日21時至次日7時,禁止進行廣場舞等產生噪聲的文體活動。
四川南充發布《南充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南充市人民政府網站截圖
四川南充在《南充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中明確提出,禁止在城市綠地中跳廣場舞。
陝西西安發佈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提到,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及附近街道、廣場、公園,晚9時至次日早7時期間進行宣傳慶典、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活動,不得使用音響、抽打陀螺、甩響鞭等產生噪聲影響居民正常休息。
嚴控舞曲音量,超限最高罰1000元
“音量大擾民”也是居民對廣場舞活動的投訴之一,多地在相關文件中對此進行了具體規範。如浙江紹興制定了廣場舞音量控制標準:以居住、文教為主的區域為一類區域,音量應控制在白天55分貝、夜間45分貝;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為二類區域,音量控制在白天60分貝、夜間50分貝,確保不影響市民正常休息。
如果廣場舞音量超標怎麼辦?罰!據媒體報道,在山東聊城臨清城區曙光路和紅星路交叉口,有一處小廣場,緊挨着三個居民小區,距離最近的小區不超過50米,距離臨清市第一中學直線距離僅有300米。每天都有不少廣場舞愛好者聚集在此跳舞,附近居民不堪其擾。
臨清市公安局新華路派出所民警在連續接到市民投訴後,對廣場舞組織者進行了多次教育,但均收效甚微。11月23日晚,新華路派出所民警再次接到市民投訴,在對現場音量進行噪音檢測後,警務人員根據相關規定,對該廣場舞團隊涉及噪音擾民的組織者出具了處罰決定書,對其一名組織者罰款300元並處警告。
和臨清市一樣,多地都明確對不文明跳廣場舞的行為進行處罰,並制定具體的處罰金額。
北京、天津、江西九江、河南許昌等地均提出,違反相關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黑龍江哈爾濱提出,在居民居住區內22時至次日6時不使用音響器材。開展廣場舞等露天文體活動,使用音響器材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規定、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廣東廣州規定,違反規定的音量限值開展健身、娛樂等活動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屬於集體活動的,對活動的組織者或者樂器、音響器材的攜帶者,可以並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屬於個人活動的,對個人可以並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立法規範廣場舞引熱議 網友:建議全國推廣
廣場舞擾民的問題由來已久。河南許昌舉行《許昌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新聞發佈會後,#立法規範廣場舞#等相關話題引發網友熱議,大部分網友均表示支持,並且期待能夠全國推廣:“這可不是一兩個地方的事,需要全國逐步推廣。”“蠻好的,希望還沒制定相關規定的城市也能借鑑一下。”
留言中,還有部分網友提出了“兩全”的建議:“可以自己戴耳機聽廣場舞的音樂,既能健身娛樂,又不會影響到他人。”
河南省秘書協會副會長李欽峯認為,《許昌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為管理約束不文明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現在把廣場舞的時間、地點等規範化、標準化,可以一定程度上化解社區矛盾,也能讓社區工作人員更好地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