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沈亮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二、任命何莉(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三、任命劉竹梅(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四、任命於厚森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五、任命高曉力(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
六、免去胡仕浩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七、免去黃永維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八、免去李成玉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九、免去孔玲(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任命何抒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一、任命祝二軍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二、任命馬巖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三、任命汪國獻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四、任命陳宜芳(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五、任命王富博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六、任命方文軍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七、任命吳兆祥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八、免去包劍平(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九、免去魏文超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二十、免去駱電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二十一、任命黃中華、顏峯、龐敏(女)、梁曉徵(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二十二、免去錢小紅(女)、王蓓蓓(女)、劉曉軍、凌宗亮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來源:中國人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