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正式發佈《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失業補助金的發放對象、發放標準和申領辦法等內容進行了明確。一起來看看具體有哪些內容!
失業補助金髮放對象有哪些?
2020年3月至12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納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標準是多少?
對於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按失業保險金月標準的30%給予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對於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按失業保險金月標準的20%給予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期限有多久?
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按月發放,領取失業補助金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
什麼情況下會停發失業補助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死亡、應徵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可以享受其他什麼待遇?
2020年3月至6月,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可享受價格臨時補貼,價格補貼標準與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相同。(注:2020年7月以後,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不享受價格臨時補貼),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待遇。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是否享受生育補助金?
因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申領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仍可享受生育補助金;因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申領失業補助金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生育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政策的執行時間是哪一階段?
失業補助金政策執行時間為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在2020年12月底前提出申領的,其2020年3月至地方政策開始實施期間應享受的失業補助金、價格臨時補貼可一次性給予補發。
失業人員向哪個參保地申領失業補助金
需要什麼材料,審核期限需多久?
失業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向失業前最後參保地(未辦理過失業保險待遇跨省轉移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人員,可以是失業保險金最後發放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補助金。
具體經辦機構地址如下:
申請後多久知道審核結果,
什麼時候可以享受到失業補助金?
經辦機構審核符合條件的,在5個工作日內將審核結果告知申領人,並在審核通過次月起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
申領失業補助金是否要辦理失業登記?
申領失業補助金,無需辦理失業登記。
申領失業補助金還有哪些其他注意事項?
失業補助金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重複申領享受。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接續。
失業人員如何網上申領失業補助金?
失業人員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全國統一入口,網上申領失業補助金。登陸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後,請按照以下步驟申領失業補助金:
點擊註冊,已註冊的點擊個人登錄
填寫註冊信息
註冊成功後登錄系統
通過手機獲取驗證碼進行高級校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