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開啓在即,為規範線上經濟秩序,監管部門連出利劍。先降價再漲價等暗藏玄機的促銷規則、強迫商家“二選一”、直播營銷亂象叢生等將成為監管重點。
11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央網信辦、税務總局三部門聯合召開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 會議指出,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線上經濟也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特別是在“雙十一”促銷期間,強迫商家“二選一”等競爭失序問題突出,促銷規則暗藏玄機,假冒偽劣商品屢禁不絕,消費維權實施困難,違法廣告時有出現,直播營銷問題凸顯,侵害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線上市場秩序。
會議從九個方面對互聯網平台企業提出了明確要求——
不得濫用市場優勢地位排除限制競爭。不得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協議和違法進行經營者集中等行為;不得濫用優勢地位強迫商家站隊“二選一”,對平台內經營者的選擇平台行為實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條件;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實施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自覺維護線上經濟競爭秩序。杜絕刷單、刷評、炒信等失信造假行為,不得發佈浮誇的直播帶貨“戰報”虛增流量,不得從事商譽詆譭、裹挾交易等違法違規競爭行為,或依託算法推薦、人工智能和大數據分析進行“隱形”不正當競爭行為。
加強線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治理。嚴格落實產品質量責任,嚴控假冒偽劣商品宣傳和銷售流通,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積極協助執法部門查處侵權假冒違法行為。
加強食品安全治理。嚴格履行入網經營者資格審查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保證入網經營者註冊、許可證明文件的真實性,不得銷售來路不明、渠道非法、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食品。
加強廣告審核。嚴格規範廣告發布行為,提高廣告品位,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杜絕虛假宣傳、低俗內容。
加強平台內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加強對價格促銷方案的事前審查,加強對虛假打折行為的管控,不得藉助自身優勢地位向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樹立消費者至上理念,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訴舉報處理和反饋機制。依法落實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產品“三包”等規定,積極探索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創新。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高度重視消費者個人信息數據安全、使用與保護,嚴格防範個人信息數據被泄露和濫用。嚴控各類平台和App過度收集用户數據且泄露和濫用,避免電信欺詐等次生風險發生。
依法履行納税義務。遵守《税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納税義務,依法享受納税優惠。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已經公佈了《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
其中,《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暫行規定對虛假促銷、不履行優惠承諾、鉅獎銷售等行為明確了相關的監管原則。針對經營者在開展促銷時“先提價、再折價”的現象,明確規定折價、降價的基準等。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或者期限的,應當顯著標明。
根據《關於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將重點查處擅自刪除消費者評價、對平台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未盡到資質資格審核義務、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等違法行為;重點查處哄抬價格、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等違法行為。
業內指出,“雙11”期間,是各大電商平台集中促銷以及全民消費的重要時間節點。一系列強監管信號釋放,有利於進一步規範市場經營行為、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合規經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氛圍。
據悉,市場監管總局接下來還將制定出台《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關於平台經濟行業的反壟斷指南》等一批規範線上經濟發展的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