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歷來就有同姓不結婚的原則,可見古人早就對近親結婚的危害有所瞭解。遺傳學研究發現,三代或者三代以內的血親結婚,後代發生隱性遺傳病的概率非常大。可儘管如此,不少國家和地區仍有近親結婚的行為,尤其是一些皇室或者大家族家庭。在他們看來,近親結婚可以保留純正的血統,殊不知這一行為的危害有多大。
以日本皇室為例,為了保證皇室的純正血統,孩子一出生就已經被選擇配偶,而且這些人多是表親、堂親的關係。譬如日本裕仁天皇,為了鞏固家族地位,保持純正血統,他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了侄子,以至於後來女兒生下的15個孩子中,有11個都早早夭折,剩下的4個不是身體有缺陷,就是相貌極為醜陋。
這一現象可以用遺傳學的觀點予以解釋。正常人身體內含有23對染色體,不少染色體都會攜帶有害等位基因,但由於基因是隱性的,這些人本身不會表現出來。一旦近親結婚,隱形有害基因配對的概率極高,雙隱性基因相遇就會使後代表現異常。有數據表明,與非近親結婚相比,旁系血親結婚後代患遺傳病的可能性增加31倍,直系血親則會增加125倍。
無獨有偶,迪拜也有自己的皇室,並且也主張近親結婚,但他們的後代中卻是正常人,且不乏俊男靚女,這又是為何?原來,迪拜人在孕育孩子時會對自己的基因進行嚴格的篩選,一旦發現孩子基因出現異常,就不會將其生下。這就解釋了現在迪拜的兩位公主薩拉瑪和薩瑪,雖是近親結婚孕育的後代,但相貌和健康程度都是很好的。可不管怎樣,近親結婚都是違背遺傳學定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