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執行款。
紅網時刻新聞9月7日訊(通訊員 陳航星)“法官,我主動來交款了”“好的,馬上幫你辦理相關手續!”9月6日,晴空萬里、天氣清爽,被執行人文某一大早就懷揣6000餘元現金匆匆趕到醴陵市人民法院履行義務。
據悉,申請執行人張某與被執行人文某人格權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確認文某應賠償張某各項經濟損失6072.42元。判決生效後,文某沒有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張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考慮到該案系小標的額案件,決定善用執行措施,多次聯繫被執行人文某,對其進行正面引導教育,幫助其正視矛盾糾紛,直面解決問題。在情理和法理雙重作用下,被執行人文某立刻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主動表示要籌集款項前往法院履行義務,便有了開頭一幕。
被執行人文某交付款項後,執行法官准備即刻將款項兑付給申請執行人張某,但遇到了一個新的工作難題,申請執行人張某一直都聯繫不上,款項兑付陷入了僵局。面對這樣的突發情況,經驗豐富的執行法官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決定主動出擊,火速動身趕往申請執行人張某所在地的村委會,準備藉助村委會的力量把申請執行人一直期盼的勝訴權益兑現到位。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車程,執行法官於9月6日上午10時左右趕到了申請執行人張某所在地的村委會,在簡單向村委會工作人員説明來意後,村委會工作人員便馬上熱心地幫助執行法官多方查找申請執行人張某的聯繫方式,成功聯繫上了申請執行人張某。隨後,在村委會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執行法官親自將執行案款交到了申請執行人張某的手中。至此,該案徹底畫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
該案從立案到執結完畢僅用了5天時間,醴陵法院用實際行動促成了這一場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院積極送款促執結的“雙向奔赴”行動,真正詮釋了新時代法院“司法為民 公正司法”的理念,讓人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來源:紅網株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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