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穩 報道
6月3日下午,吳春紅告訴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他於當日中午收到了總計314萬餘元的國家賠償款。
吳春紅説,收到國家賠償的那一瞬間,他並沒有很高興很激動的感覺,也沒有悲傷的感覺,反而很平靜。“可能這16年經歷的事情多了吧,不過這麼多年終於告一段落了,現在心情比以前要好多了。但身體還是不太好,皮膚病啥的還是沒好轉。準備再找一些更好的醫院去看看。”
吳春紅和父母在一起吃午飯
對於這筆錢的規劃,吳春紅説他目前還沒有想好。“主要是想着咋能把孩子的終身大事給操辦了。現在結婚得買房,得買車,還得有彩禮錢。”吳春紅説,他想着能先把孩子的終身大事給辦完,然後再把老家的房子給修繕修繕。
但是吳春紅的想法和孩子們的想法產生了一點小分歧。“現在孩子想讓我在縣裏買個房,這樣以後方便照顧我。”但是吳春紅覺得等孩子結婚了以後,住在一起會不方便。“還是想着能回老家住,想把老家的房子給收拾收拾。”
“一輩子的事兒都從零開始,雖然錢到位了,但是生活也有點困難。畢竟什麼都得買,和用幾十年的時間逐漸去置辦不一樣。”吳春紅説,前天,律師告訴他國家賠償的錢快到位了,讓他去縣裏看看房子。“我一看最平常的房子至少都得要七八十萬,太貴了。太嚇人了,也不知道買啥好,也不知道錢能花到啥時候。”
吳春紅的老房子
吳春紅説,等過段時間,他打算出去找個工作,還想讓孩子做個小本生意。“最起碼説能照顧家,能在家待著,也好找媳婦。我兒子都27歲,現在連個媳婦也沒有,和他一樣大的,人家的孩子都上學了。”
吳春紅告訴記者,他這段時間一直住在女兒家。“有時候看看孩子,有時候回老家住段時間,幫父母乾點活。”吳春紅説,他昨天剛和父母通了電話,麥子還有幾天就要熟了,到時他就要回老家去收麥子。
再回想過去的二十年,吳春紅説他不敢看,也不敢想。“想想我都感覺到後怕,人的一輩子能有幾個十來年?最好的年華跑了,現在就算去打工,也不像年輕人那麼能掙錢了。從現在開始,也算是從零開始人生的下半場了。但是歲數不饒人,已經50歲了,再想找到好的工作也找不到了,只能這樣對付着過了。”
大眾網·海報新聞此前報道,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權縣周崗村兩名孩童“毒鼠強”中毒,一死一傷,吳春紅被認定為因瑣事“投毒報復”的兇手。2020年4月1日,吳春紅“投毒殺人”案再審宣判,河南高院認為,原審認定吳春紅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無罪。從2004年11月20日被刑拘,到無罪出獄,吳春紅被羈押了整整5612天。2020年6月2日,吳春紅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共計1872萬餘元。
2020年8月6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春紅作出國家賠償決定,總金額262.5961萬元,其中精神損害賠償68萬元;向吳春紅賠禮道歉;駁回吳春紅的其他賠償請求。吳春紅及其家人認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目前作出的精神損害賠償太低,申請複議。
2021年4月27日下午,吳春紅申請1872萬國家賠償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判。經最高人民法院複議決定,吳春紅國家賠償金額從262萬餘元提高到314萬餘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從68萬元提高到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