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手記·光榮在黨50年丨一句誓言 一生承諾

由 巫馬言 發佈於 綜合

圖為時任湖南省安化縣紀委原副書記的劉吉珍(中)坐船去駐點幫扶村的途中

1964年,我19歲,作為青年代表被抽調到湖南省寧鄉縣歧界村參加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工作隊裏有20名來自各地基層黨組織的黨員。共產黨員這個稱呼,在年少的我心中是多麼神聖光榮呀。我覺得,只有最優秀的人才能加入黨組織。

當年,我就遞交了入黨申請,先後遞交了兩次,但都沒有通過。工作隊領導説:“你太年輕,需要再考驗。”我心裏琢磨:考驗是什麼?要怎麼做才能通過組織的考驗?這個困惑無人解答,卻埋藏在我心底。

那時候,工作隊號召大家向雷鋒同志學習。看到羣眾有困難,我總是想着去搭把手,幫幫忙。我能做的事都不大,但我心裏有一團火。

工作隊裏的年輕人都要與羣眾同吃同住同勞動。我借住在村裏最貧困的一户羣眾家裏,一個母親帶着三個年幼的孩子。一天半夜,這户人家的二兒子突發腹絞痛。找不到車,體重只有七十斤的我揹着五十多斤的孩子,走在去往衞生院的路上,腰都直不起來,我就咬牙往前挪。就這樣,我和孩子的媽媽輪流揹着他,走了二十多公里路到了衞生院。

聽説村裏的五保户們吃不起鹽,我就從自己的生活費裏節省出一點,每月給他們買鹽送過去。隊裏發了麪條我也留着,等他們過生日的時候煮給他們吃。

1965年,我第三次向組織遞交入黨申請。這一次,領導説:你通過考驗了。我高興得晚上睡不着覺,恨不得馬上把好消息告訴遠在西藏當兵的哥哥。我想告訴他:“我馬上就要同你一樣,也是一名光榮的共產黨員了!”

56年過去了,我依然清晰地記得入黨宣誓那一天的場景。1965年12月26日,村委大禮堂掛着我們自制的紙質鮮紅黨旗,在舉起右手宣讀誓言的那一刻,一股奔騰翻湧的情感撞擊着我的胸口。我暗下決心,一定要做一名真正的共產黨員。

1994年1月,我被安排到安化縣紀委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當時紀檢工作的一個重點是狠剎公款吃喝玩樂風氣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中的“三亂”現象。最開始查辦一起案子時,我心裏便有所顧慮:涉案的副職與我一起辦過案,有一定交情,而且被“兩規”的人具有很強的反調查能力。

我與領導説了自己的顧慮。領導説:“共產黨員不要怕鬥爭!”這一句話,讓我心裏有了勇氣和底氣。真正的共產黨員就是要對黨、對國家、對民族、對人民負責,就是要敢於同破壞黨的領導、損害黨的肌體的行為作鬥爭。

辦這個案子,我們前後花了三個月時間。我們辦案有紀律要求,不準對外或者對家人講去了哪裏、在幹什麼,任何情況都要保密。案子辦完後,我回到家一看,裏面住的人一個都不認識。我問那些住户,我家裏人去了哪裏?他們告訴我説,你老公他們已經搬走了。因為我家是租的房子,搬新家時,家人聯繫不到我,就只得先走。後來,等我找到新房子見到丈夫,他第一句話就是問我:“你去哪裏了?”可我還是隻能回答他:“我就在縣城呢。”

入黨56年來,我曾在農村一線與羣眾一起勞動過,也曾與腐敗分子鬥智鬥勇過,還接過訪、扶過貧,無論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我腦海中想的總是自己入黨時下定的決心。一句誓言,一生踐行,終身無悔。(湖南省安化縣紀委原副書記 劉吉珍 || 責任編輯 周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