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外網援引香港電台、無線新聞13日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以規管操縱或破壞選舉的行為,建議明確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借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亦屬干犯舞弊行為。
港府還建議訂立排隊關愛安排,便利年長或有需要選民投票,票站主任可在投票站設立優先取票隊伍,有需要的選民包括70歲或以上人士、孕婦,以及因疾病、損傷或殘疾令身體會因排隊而有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人士。
編輯 林瑋琪
來源:海外網
據海外網援引香港電台、無線新聞13日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以規管操縱或破壞選舉的行為,建議明確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借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亦屬干犯舞弊行為。
港府還建議訂立排隊關愛安排,便利年長或有需要選民投票,票站主任可在投票站設立優先取票隊伍,有需要的選民包括70歲或以上人士、孕婦,以及因疾病、損傷或殘疾令身體會因排隊而有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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