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貫徹新發展理念 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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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貫徹新發展理念 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會議現場。人民網 劉藝琳攝

人民網呼和浩特1月23日電(張聿修)1月23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和審議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楊宗仁作的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琪林作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2021年,全區法院受理案件87.2萬件,審執結86.8萬件,結案率全國排名第11位:其中高院受理案件1.05萬件,審執結1.03萬件,結案率在全國高院中排名第7位。

報告中指出,全區法院貫徹新發展理念,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制定內蒙古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評估監控指標體系,推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30條具體措施,審結一審民商事案件42.6萬件、行政案件4363件。加強破產審判工作,出台《內蒙古法院破產案件簡易高效審理操作規程》,122箇中基層法院均設立破產審判團隊或合議庭,聯合發改委等部門建立企業破產處置協調聯動機制。

依法保障民營企業發展。堅持平等保護原則,加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司法保護,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慎用強制措施,嚴格區分罪與非罪,依法保障企業家投資創業。持續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依法制裁知識產權侵權及犯罪等行為,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802件,發佈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白皮書和典型案例,營造鼓勵和保護企業自主創新的法治環境。延伸司法職能,發佈《企業法律風險提示書》,發出涉企司法建議189件,幫助企業完善治理漏洞。

助力法治政府建設。持續推進行政訴訟中一併審理相關民事爭議改革,在呼倫貝爾、赤峯、烏海、鄂爾多斯市法院開展試點工作,在優化行政訴訟格局方面作出了積極探索,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建立行政執法情況分析研判“月專報”制度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通報機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提升至94%,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助推法治政府建設。

服務築牢祖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依法懲處環境資源犯罪,依法追究污染、破壞環境當事人的民事責任,依法督促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履行職責,依法支持公益訴訟,審結一審環境資源案件9666件。開展破壞草原林地違規違法行為專項整治,依法審結涉林草刑事案件669件,推動專項整治深入開展。積極配合自治區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受理涉煤領域相關案件787件,審結714件,全力追損挽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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