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抓住小偷,一個小時後劇情反轉,不僅賠了6.6萬還被刑拘
在今年的3月27日,雲南昆明市一家超市的員工蘇某在關門後發現店內的洗髮水,洗面奶貨架空了,這些被盜的東西總價值約在1500元以上,蘇某查看監控視頻後發現,是有兩名小偷先將被盜物品放入購物籃,後在監控盲區將盜竊物品放入私人揹包。
兩天後,蘇某發現站在收銀台即將結賬的張某似曾相識,細想一番便立即認出他就是前兩天在店裏偷竊洗髮水的小偷,這名小偷察覺不對勁後,試圖逃跑,卻被蘇某聯合另外二人一起抓獲。警方在一個小時後接警迅速趕來,但令蘇某便與其他員工意想不到的是,他們先被抓進去了。
原來是調查中,警方發現發現小偷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經鑑定為輕微傷,更令警方感到懷疑的是超市監控視頻已經被人格式化刪除,經公安機關恢復數據後監控視頻顯示,蘇某,吳某,葉某將小偷張某抓獲之後,將其扣押在監控室長達一個多小時,期間他們對張某進行圍毆,而且還讓張某手持“我是小偷”等字樣的紙張拍下了照片。
最後甚至以賠償被盜損失為由,強迫張某通過微信支付將其賬户內全部780元轉入超市收銀賬户。4月17日,蘇某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批准逮捕,而家屬為了讓患有慢性病的蘇某重獲自由,私下通過律師和張某簽訂了諒解書,代價則是賠償張某6萬6千元,蘇某的辯護律師立即向法院提交了雙方當事人私下達成的“諒解書”“和解協議”及6.6 萬元轉賬憑證,蘇某由變更強制措施更改為取保候審。
顯然在這則事件中,原本的蘇某站在正確的一方,但當他把正當防衞和非法拘禁混為一談,並對張某私自進行非法拘禁和毆打時,蘇某的身份就變了。不論是在輿論還是在法律上,蘇某行為的惡劣程度都已超過張某的盜竊行為。
法律上的正當防衞,是“為了使本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也就是説失主在控制小偷後,只拿回自己應有的財產,屬於正當防衞,但在這則事件中,幾名超市員工動用私刑,已經把自己的行為上升到了非法拘禁的程度。
截至目前,對張某實行非法拘禁罪的蘇某等3人已立案審查,警方同樣也對小偷的盜竊行為進行了立案偵查,並做出了刑事拘留。看來遇到問題還是要儘量通過警察一方進行處置,如果擅自動用暴力,處置不好反倒更加容易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