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一定之規|領導幹部注意!這樣干預司法不能有

由 夏侯依絲 發佈於 綜合

近日,多名幹部雙開通報中被指“干預司法活動”。為防止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規定,領導幹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違法干預司法活動,將被通報,造成後果還會被嚴肅追責: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王嬋)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