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陳情令》之藍湛:魏嬰不在的十六年

由 藍樹芬 發佈於 綜合


第一年,自不夜天見你墜崖後,我便孤身前往亂葬崗,我希望可以在哪裏找到你,當並未如我所願,我看到的是滿目荒涼的伏魔洞,我看到的是各大世家窮追不捨的圍剿。那一天,我獨排眾議,與各世家為敵。那一天,我打傷了藍氏,三十三名長輩,被叔父罰了三十三下戒鞭,身上留下了三十三到傷痕。被叔父懲罰的第一年,身上的傷口總是不停地流血,痛的我動彈不得,可身上的傷痛,又怎麼能抵得過內心的傷痛呢?

第二年,身上的傷口已經開始漸漸結痂,可心中的傷痕卻在被漸漸放大。兄長會時不時地來到寒潭洞開導我,也會給我帶來一些外界的信息。可對你卻絕口不提,我知道他並不是不想説,而是無從説起。各世家舉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招魂儀式,可終究還是無功而返。魏嬰,此刻你在哪裏呢?
第三年,身上的傷口已經癒合,結痂開始脱落,留下一道道深淺不一的疤痕。看着身上的傷口,我不禁問自己,那心中的傷口又還怎麼癒合呢?魏嬰,你是留在我心上的一道傷,不能去碰,不敢去碰。都説時間可以將記憶淡忘,可有關你的記憶,早已印刻在我的腦海裏,抹不去,忘不掉。午夜夢迴,我會在回憶的夢裏驚醒,然後落寞神傷。

第四年,那是我重獲自由的第一年。離開寒潭洞後,我便去了不夜天,我在你墜崖的地方尋找,希望可以找到你的影子,可我終究失望而歸。江澄説,他看到的是崖下的森森白骨,可如今我卻森森白骨也找不見了。你就這樣悄然消失,如同從未來來過一般。

第五年,魏嬰,今年的夏天好像格外的漫長,兄長從山下帶回了一筐蓮蓬,説今年的蓮蓬很甜,讓我嚐嚐。我突然想起你對我説過的話,你説,藍湛,你如果去雲夢我就給你採蓮蓬,你説,藍湛帶梗的蓮蓬要比不帶梗的甜的多。那一刻,我突然想去雲夢去找你曾説過的那片池塘。
抵達雲夢時已經傍晚,我問旁邊的擺渡老者,這片池塘可有主,老者點頭,我笑而不語,你那麼頑皮,自然總會想盡辦法悄悄潛入,又怎會去在意這池塘的主人是誰呢?那天我嚐到了你時常掛在嘴邊的帶梗蓮蓬,甚是苦澀。

第六年,夜獵歸來時,我將船隻停下,買了人生中的第一壺酒,你愛喝的天子笑。我將它偷偷的帶回了雲深不知處,偷偷的在於牀邊的地板之下。魏嬰,你我還真的和這酒有着説不清,道不明的緣分。你我第一次交手因為它,你我第一次醉酒也因為它,想想那時的你,嘴角總是會悄悄的、不自覺的揚起。魏嬰,我已經將天子笑買了回來,可是我又該去哪裏尋你呢?

第七年,魏嬰,自你離開後,我便將阿苑一直帶在身邊,那是你喜歡的孩子,所以我總是親自教導,阿苑很聰明,也很努力。但自他生過一場大病之後,性格便不似以前那般活潑,我不知道該如何撫養他,便將他放在兔子堆裏養過一段時間。為了不讓其他人知道阿苑是温氏的後人,我便給他改了姓氏,姓藍,名願,字思追。思追這個字是我給他起的,寓意“思君君不知,問君何時歸。”

第八年,魏嬰,總是在不停地練習《問靈》,我總是期待可以用琴音與你相遇,可每每都是失落而歸。魏嬰,曾經世界那麼大,我們卻可以相遇,可如今世界那麼小,我卻已將你弄丟。
第九年,那是我第一次主動飲酒,因為想你而飲酒、因為找不到你而飲酒。我還是一一杯倒的酒量,待我清醒之時,胸口多了一處傷痕。兄長説,我在醉酒時曾曾今收藏温室武器的房間,找出了曾經讓你受傷的烙鐵,重重的向胸口按去,位置和你的不差絲毫。魏嬰,如今我喝了你曾經喝過的酒,受了你曾經受過的傷。可我的身邊卻少了你。

第十年,不知從何時起,我擁有了“逢亂必出”的美名,世人只知我有求必應,卻不知我是為了找尋你的蹤跡。每每夜獵歸來之時,我總會買上一壺天子笑,為你而買,為你而藏,可你又何時能夠發現這個秘密呢?

第十一年,夜獵途中,我在夷陵茶樓小坐之時,那説説書人依然講述着你曾經的故事,是那般的繪聲繪色,如同他親身經歷過一般。我走出茶樓之時,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羣,期待這可以像曾經一般與你偶遇,可是這一次我會像上一次那般停步回頭,因為我知道,這一次沒有人會在我的身後叫我的名字“藍湛”。
第十二年,時間在日升日落間過得飛快,轉眼思追已經長大成人,我將《問靈》教給了他。魏嬰,你可知我當時的心境。

第十三年,魏嬰,我越來越念舊了,夜深人靜之時,我總會將你曾經送給我的畫像取出,仔仔細細地看,又小心翼翼的收起。我總是會想起你在藏書閣抄書時的模樣,想起眼角眉梢長含笑意的你。
第十四年,魏嬰,每每夜獵之時,我總是喜歡將思追和景儀帶在身邊,景儀像極了曾經的你,看着他們如同看見曾經的你我。有他們相伴,夜獵的途中總會增添不少樂趣,你曾經那般頑皮,想來一定會和他們打成一片吧。
第十五年,十五年了,十五年間我用腳下的路,丈量過了每一寸土地,我看遍了四時美景,看慣了斗轉星移,可我依然沒有找尋到你的影子,魏嬰,你真的會就這般消失不見麼?

第十六年,一聲清脆的笛音,劃破了莫家莊的天際,大梵山上的回眸讓我確認那人是你,魏嬰,你終於回來了。問靈十三載,終於等到你,此生無憾。這一次,我定不會將你弄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