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議會通過新防疫法案 健康通行證使用範圍擴大
中新網7月27日電 據《歐洲時報》編譯報道,7月25日晚,法國國民議會以150票支持,60票反對和14票棄權,結束了20日以來的審議,最終通過充滿爭議的防疫法案。
26日,法案送交憲法委員會(Conseil constitutionnel)。憲法委將在8月5日完成審核。法案的幾個重要條款在最後時刻作了修正,引發可能造成實施困難的憂慮。此外,政府要求在邊境線上嚴查健康通行證。
健康通行證使用範圍擴大
自該法案正式生效起(大約在8月初),進入以下場所都必須出示健康通行證:酒吧、餐廳和咖啡廳(除了公司餐廳),包括露台用餐,但外賣除外;展覽會、職業沙龍、研討會;長距離公共交通(火車、大巴和飛機);醫院、醫療養老院(Ehpad)和一般養老院(包括陪護人員、訪客和接受定期護理的病人,急症病人除外)。
商業中心“可以免檢”健康通行證
最終通過的法案規定,民眾進入商業中心(無論面積大小)無須出示健康通行證,但省府在必要時可以要求檢查健康通行證。
拒不接種疫苗不會導致解僱
原來法案規定,醫務人員和其他如劇場、電影院及酒吧餐館的工作人員必須接種疫苗,如不接種疫苗,在暫停合同兩個月後可以解僱,但最終通過的文本去掉了可以解僱的內容。
共和黨參議員巴斯(Philippe Bas)説明改動的理由:“新冠肺炎疫情是暫時的,可解僱是長期的。”這樣,拒不接種的員工如果不能和僱主達成協議,將停止工作3天以上,此後僱主可以與其再次討論解決辦法,最有可能是臨時調到一個不必接種疫苗的崗位。如果沒有調動的可能性,如果涉及的是短期合同(CDD),就可以考慮中斷合同,這樣一旦雙方達成共識,職工可以領到解僱補償。
但中小企業聯合會認為,這很難實施:一方面,職工停工,僱主怎麼組織工作,找誰來替?另一方面,職工無權工作,又不能算失業,什麼補償都沒有。這還不如解僱,職工可以得到補償,僱主可以重新僱人。
政府方面也表示:持續幾個停工,這不是保護職工,這還不如解僱,解僱能讓職工領取失業金。
有效期到11月15日
法案將逐漸走出緊急狀態的過渡期延長到11月15日,而整個法案的有效性又是以這個過渡期為依據的,因此有效期也只到11月15日。所有法案包含的防疫限制措施(包括使用健康通行證)只在這個有效期內適用。此前政府提出將這個期限延長到12月31日,但參議院只希望延長到10月31日,最後妥協只延到11月15日。
若要延長,需重新動議並經過議會重新投票。
海關加強健康通行證檢查
26日,負責公共賬務的助理部長杜索普(Olivier Dussopt)呼籲海關工作人員嚴格檢查入境旅行者的健康通行證,沒有健康通行證的旅行者有可能將被送出邊境,或接受隔離。
杜索普指出,“在疫情得到重新控制前,過境人員的健康檢查是海關工作的重點。”邊境上的檢查員將增加,所有12歲以上的旅行者都要有接種過疫苗的證明、72小時以內的新冠病毒檢測結果陰性證明,或者病後治癒的證明。目前法國的核酸檢測(tests PCR)是免費的,但杜索普説政府考慮將來外國人檢測要交費。
懲罰措施
若不檢查公共交通乘客健康通行證,負責人將被處以1500歐元的罰款,若30天內違規超3次,則將判1年監禁以及9000歐元罰款。其他場所,若不檢測健康通行證,將被強制關閉(最多7天)。若45天內違規超3次,負責人將被判1年監禁以及9000歐元罰款。使用假證將被罰135歐元,若30天內違規超3次,將被判6個月監禁以及3750歐元罰款。破壞疫苗接種中心將面臨5年監禁和7.5萬歐元罰款。
感染者必須隔離10天
11月15日前,所有檢測呈陽性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必須在家隔離10天。如重新檢測呈陰性,隔離可以提前結束。
隔離的感染者只能在每天10點至12點之間出門,其他時間段只能在緊急或必要情況下出門。一旦違反隔離規定,醫療保險機構可以通知省長,由警方來進行檢查(晚上23點至次日早8點除外)。若遇到爭議,隔離患者可以隨時向負責釋放和關押措施的法官(JLD)提出申訴,後者必須在72小時內做出裁定。(來米 週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