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學者張新寶:沒有絕對的“死者為大”,《民法典》改善判決“和稀泥”問題

央視網消息:現行憲法公佈施行已有40週年,作為凝聚社會共識的基本準則,憲法被視作執政之基,治國之本。一部具有中國特色的好憲法具備哪些特徵?憲法怎樣在社會變遷中不斷推進國家向前發展?央視網推出普法公開課《我與憲法40年》,邀請法學界專家講述憲法故事,傳播憲法精神。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接受了央視網記者專訪。

央視網記者:今年是憲法公佈施行40週年,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法制建設也在探索前行。憲法修訂怎樣回應着社會的不斷叩問?

張新寶:憲法是我們的根本大法,也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在2018年我們進行了最後一次憲法修正,增加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作為我們的指導思想,增加了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而且在制度上面規定了國家監察委員會的全套制度,以此來適應社會、經濟和政治方面的發展。

同時,我們加強了憲法監督、危險審查以及相關的備案制度,建立了相關的機制,而且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更名為憲法法律委員會行使相關的監督責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加強了“兩高”的司法解釋,以及國務院制定的相關法規的備案工作。每一次憲法修訂,都在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央視網記者: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基礎。那麼,中國憲法的獨特之處在哪裏?憲法在其他法律的制定中起着怎樣至關重要的作用呢?

張新寶:不少西方國家的憲法是關於公共事務的法律,和民法地位差不多平行,而我國所有法律的制定都以憲法為依據。在立法實踐中,絕大部分法律開宗明義地寫到“依據憲法制定本法”,即每一部法律所規範的事物大多在憲法裏面都有原則性的規定。當然,過去也存在少量的法律沒有寫“依據憲法制定本法”,這並不意味着它不依據憲法,其實也由憲法的立法權統管。如果説有些法律不符合憲法的原則和精神,那麼也要接受合憲性審查。我認為,未來的法律制定中應更加會強化規定,依據憲法制定各項法律。

央視網記者:今年也是《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一週年。近年來隨着互聯網和大數據的普及,個人信息的安全性和數字經濟價值備受關注,那麼如何平衡好二者之間關係呢?

張新寶:個人信息保護是信息時代到來後面臨的重要問題,我們每一個人的信息都應當受到相關保護。個人信息在轉化為數據之後,成為數字經濟的重要資源,有人説它像煤炭和電力那麼重要,但在促進數字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必須要保護廣大人民羣眾的個人信息。

我認為,對於個人信息,尤其是敏感信息、隱私信息要給予更強的保護,另一方面,也要促進這些數據的匿名化、去標識化等處理,更好地服務於經濟建設,產生經濟效益,這也是我們頒佈《個人信息保護法》所要追求的兩個平行目的。個人信息保護是普遍而長久的事業,未來我們的行政執法、司法部門任重道遠,也需要企業、社會的參與和監督,才能使這部法律更好地落實。

央視網記者:您參與編纂的《民法典》也施行了近兩年時間。《民法典》的修訂有哪些突出的亮點呢?

張新寶:首先,《民法典》作為基礎性的法律,能夠統籌調整社會關係,反映了我們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之間的所有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都由民法調整。它作為一個整體,提升了社會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反映了社會的文明和進步的程度,同時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

從細節來説,過去一些案件的判決中只要存在死亡或受害,多少都會得到賠償。《民法典》就糾正了這種狀況,有理且符合法律規定的才會得到賠償。我們不再過分地強調對於受害一方的利益保護,同時也保護行為人一方的行為自由。

央視網記者: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將在明年施行,在您的理解中,我們的婦女權益保障最終要達到一個什麼樣的水平?

張新寶:憲法中專門寫明婦女和男子享有同等的權利。這個原則要落實到相關的法律中,比如《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編,也落實到婦女權益保障的法律中。《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一條就寫明,根據憲法和我國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我認為,社會達到的理想狀態是不同性別在就業、社會參與、家庭生活等各個方面實質的平等,而非表面上的、形式的平等。男女平等不意味着兩個性別之間的鬥爭,而是意味着兩個性別的平等前提下的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共同提高,共同進步,和諧生活。

民法學者張新寶:沒有絕對的“死者為大”,《民法典》改善判決“和稀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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