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指導員、普查員作為人口普查工作的生力軍,對普查工作的開展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選聘出一支高素質的“兩員”隊伍是人口普查的關鍵環節。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是如何選聘的?工作職責有哪些?洛報融媒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市統計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明確規定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選聘工作。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可以從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借調,可以從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社會招聘,也可以充分發揮網格員、物業人員等的積極作用。同時,國家鼓勵符合條件的公民作為志願者參與人口普查工作。
選聘的普查指導員與普查員,還必須通過強化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勝任普查工作。培訓採取面授和在線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內容主要圍繞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承擔的工作任務、工作職責,以及如何使用電子採集設備和如何填好普查表來進行。培訓結束時,還要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進行普查業務能力測試,經考核合格並簽訂保密協議後,由縣級以上普查機構頒發全國統一的證件。
該負責人表示,普查指導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對普查員的工作進行組織、指導、檢查和質量控制,保證普查員的各項工作按時完成,質量達到規定的標準;負責普查長表登記工作;向普查對象宣講人口普查的目的、法律依據以及人口普查對象的權利和義務;嚴格遵守統計法律法規及保密規定。
普查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按照工作要求,負責普查摸底、入户登記、複查等工作;向普查對象宣講人口普查的目的、法律依據以及人口普查對象的權利和義務;嚴格遵守統計法律法規及保密規定。
該負責人表示,“兩員”執行人口普查任務時,應出示普查指導員證或普查員證,住户可以先驗明普查員身份,然後請普查員進入家中進行登記;入户訪問調查時,應向普查對象説明人口普查的目的、法律依據以及普查對象的權利和義務;對在人口普查中所知悉的普查對象個人信息要履行保密義務。(洛報融媒記者 戚帥華 通訊員 馮琳)
來源:洛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