剷除海霸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日前曝光的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中,山東濰坊王雷案的犯罪情節格外引人關注。

通報稱,2006年以來,王雷涉黑組織以承包海域養殖為名,私自成立“海上巡邏隊”,向當地漁民強行收費,採取暴力方式驅趕不交費的漁民,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至案發時該組織實際控制海域約佔濰坊海域總面積三分之二。其間,王雷還通過運作將部分涉黑人員轉變成國企正式人員。

在濰坊北部的這片海域,以王雷為首的“海霸”何以如此猖狂?伸向漁民的黑手背後,又是誰在站台撐腰、提供庇護?

“如果我不高興,全山東也別想吃一個好的海腸”

記者注意到,在王雷涉黑案長達49萬字的判決書中,一種名為海腸的海產品被提及1700餘次。

海腸,學名單環刺螠,具有較高的營養價值及經濟價值,我國僅渤海灣出產。按照漁業法規定,未經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從事捕撈活動。

在2006年私自成立“海上巡邏隊”,向當地漁民強行收費、敲詐勒索基礎上,王雷涉黑組織於2012年在相關公職人員幫助下,將萊州灣單環刺螠近江牡蠣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海域以養護、科研、垂釣名義承包下來,通過海鮮商販組織漁船大肆非法捕撈海腸,嚴重擾亂了正常的海鮮市場秩序,破壞了海洋生態資源。

為防止海上作業船隻私藏海腸,該組織採取威脅辱罵、強行搜查等方式,對進入其控制海域的漁船嚴加“管理”,就連捕撈作業中產生的殘破海腸也從漁民處索取並強行賣給海鮮商販,對濰坊的海腸生產、銷售形成絕對控制。王雷甚至叫囂:“如果我不高興,不要説濰坊,全山東也別想吃一個好的海腸。”

控制海腸市場只是一方面。據檢察機關指控,該組織利用成立空殼公司掛名等方式陸續辦理海域確權,在一些公職人員幫助下,海域面積迅速擴大,案發時該組織實際控制海域達68萬餘畝。該組織還指使“巡邏隊”以灘塗養護的名義,通過綁船、撞船等方式,脅迫正常生產作業的漁民向其交費,且隨意定價,擠壓漁民生存空間,造成漁民從“靠海吃飯”變成了“看王雷臉色吃飯”。

“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敲詐勒索違法犯罪活動137起,受害漁民多達200餘人;為爭奪海域、逞強爭霸、確立強勢地位,在濰坊北部海域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10餘起。廣大漁民對該組織敢怒不敢言,無奈之下只能逐步屈服。”辦案人員告訴記者。

王雷一夥的野蠻生長,離不開眾多“保護傘”的庇護。此次通報的濰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二級巡視員徐潤啓便是其中之一。

經查,2013年至2018年,徐潤啓擔任濰坊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濰坊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先後多次收受王雷所送禮品禮金,與王雷置換房產從中獲取差價;通過聚餐、打招呼等方式,為其參與縣市區土地整理項目等牟利活動牽線搭橋;利用職務便利,為其海域使用權辦理等事項提供幫助。徐潤啓最終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涉案贓款予以沒收並上繳國庫。

“徐潤啓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為以王雷為首的涉黑組織提供幫助、站台撐腰,縱容其違法犯罪活動,助長其發展壯大,為其充當‘保護傘’,嚴重背離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濰坊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涉黑成員披上國企員工外衣,打着國企旗號欺行霸市

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攫取鉅額經濟利益,是王雷涉黑組織的一個典型特徵。

據檢察機關指控,該組織於2009年3月正式形成後,以“場地費”“資源補償費”“罰款”等名義強行向下海生產的漁民收取費用,數額達290餘萬元;通過組織漁民大肆捕撈水產品,非法獲利8000餘萬元;通過虛構材料,騙取國家燃油補貼、貸款貼息共計1500餘萬元;通過偽造國家機關證件、串通投標等方式違法承攬工程,非法獲利8000餘萬元;通過虛開國家增值税專用發票,騙取國家税款1200餘萬元。

為了更好地“賺錢”,該組織還利用公職人員的包庇縱容,為其部分組織成員披上“國企員工”外衣,既為組織成員及企業“洗白”,又打着“國企”旗號繼續欺壓漁民,擠壓競爭對手,極力擴張勢力範圍,在當地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

在此過程中,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的濰坊濱海旅遊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臧傳奎扮演“重要角色”。

經查,2013年至2018年,臧傳奎在濱海旅遊集團任職期間,以國有公司名義與王雷實際控制的公司合資組建休閒漁業有限公司,由王雷負責具體運營,並將部分涉黑人員轉變成其單位的國企正式人員。臧傳奎還先後收受王雷所送財物,為王雷謀取利益,並通過王雷從事營利活動。

以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為例,2016年1月,臧傳奎接受王雷申請確權的3萬餘畝海域使用權,安排並通過下屬代臧傳奎持有該海域使用權證,由王雷繳納當年度該海域的使用金31萬元,同時默許由王雷將該海域對外承包。2016年5月,臧傳奎通過下屬以個人名義辦理的銀行卡,收取王雷轉來的該海域承包費45萬元。

不僅如此,2017年初和2018年上半年,臧傳奎先後兩次收受王雷所送國內知名畫家的高山杜鵑畫作一幅和梅蘭竹菊畫作一套,以及生肖牛、生肖馬畫作各一幅。經鑑定,除一幅為贗品外,其餘畫作均為真品,共計價值人民幣7.6萬元。臧傳奎還接受王雷提供的越野車一輛,交給妻弟使用。

“心存僥倖,放棄了底線;甘於被圍獵,無法自拔……”接受審查調查期間,臧傳奎在懺悔書中剖析了自己違紀違法的問題根源。

在濰坊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看來,臧傳奎身為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法律意識淡薄,與王雷為首的涉黑組織發生不正當經濟往來,為該組織發展壯大提供幫助,為其充當“保護傘”,影響十分惡劣,教訓極其深刻。

在多個高檔酒店設立定點接待處,與漁政部門交替使用海上執法船

記者發現,除徐潤啓、臧傳奎外,為王雷提供庇護或非法幫助的還大有人在。

在濰坊下屬的昌邑市,漁政站原站長王興俊、原副站長馬連茂等公職人員,便因違規為王雷辦理養殖漁船、捕撈、貝類生產作業等審批手續,為其騙取燃油補貼提供幫助,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曝光。其中,王興俊還違反廉潔紀律,在調任他職後,違規向曾經的管理服務對象王雷借用一輛轎車並長期佔有。

“王雷通過經營與官場的關係獲取利益,並將大部分收入用於維護和經營與官場的關係。”據王雷的妻子萬莉供述,王雷每年都會通過公司給當地海洋、國土等單位相關工作人員送海鮮,辦理海域證時給具體辦業務的人員送購物卡,甚至經常從其經營的玉器店拿翡翠手鐲、掛件等送給相關單位人員。

據檢察機關指控,該組織為尋求庇護或非法幫助,出巨資購買名人字畫、高檔車輛、名貴煙酒等物品用於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並在多個高檔酒店、KTV設立定點接待處,其中購買名人字畫花費2000餘萬元,高檔煙酒支出490餘萬元。

“此外,為彰顯其‘海上實力’,該組織還在部分公職人員幫助下,與漁政部門交替使用漁政執法船。該船時而用於漁政的海上執法,時而用於該組織的海上巡邏,在當地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辦案人員表示。

深入推進“打傘破網”,已有67名黨員幹部受處理

2019年12月30日,山東省青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對王雷等33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一審宣判。其中,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1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王雷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掃黑除惡”取得重大戰果的同時,“打傘破網”也在不斷向前推進。

“該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多、犯罪事實多,又案發壽光、昌邑、濱海等縣市區和海漁、農業、交通、國企等多個行業系統,案情極其複雜。”濰坊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説,市紀委監委及時與公安機關對接、主動跟蹤偵辦,按照“一案一專班”要求,抽調20餘名紀檢監察精幹力量組建辦案專班進行集中攻堅,形成“大兵團”作戰格局。

紀檢監察機關與政法機關同步上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濰坊市紀檢監察機關積極建立與政法機關橫向協同配合機制,在線索移送、案件查辦、結果反饋等方面強化溝通會商和集體研判。

“以實行紀檢監察與公安‘雙專班’辦案模式為例,市公安局先後分5批向市紀委監委移交問題線索29件,為案件順利突破提供了保證。而在查辦市交通運輸局原局長張兆平為該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問題時,我們主動加強與檢察機關溝通,適時協調公訴部門提前介入,對其收受涉黑組織賄賂相關證據的認定和補證等方面提供紀法銜接支持,有效提高了辦案效率和質量。”辦案人員告訴記者。

針對該案涉及行政區域廣、行業系統多的特點,濰坊市紀委監委按照“一條主線三條支線”的辦案思路,一方面突出“一條主線”,深入分析王雷涉黑組織坐大成勢軌跡,積極尋找案件突破口;另一方面,沿着黨委政府、政法系統、職能部門這三條支線,循線深挖。截至今年8月底,已查實並處理黨員幹部67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7人,採取留置措施6人,移送審查起訴7人。

在深挖徹查的基礎上,針對該案暴露出的少數黨員幹部利用職務便利和制度監管漏洞充當“保護傘”問題,濰坊市紀檢監察機關督促案發單位建章立制,以案治本、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紮實做好“後半篇文章”。

據介紹,濰坊市紀委分別向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海漁局黨組發放紀律檢查建議書,督促其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本行業領域內的廉政風險點,開展系統性專項整治,徹底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我們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對王雷涉黑組織案繼續重點攻堅、循線深挖,不斷鞏固和擴大成果,還大海以蔚藍。”濰坊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記者 瞿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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