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品牌被罰39.6萬餘元,又是同一原因

日前,因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知名服飾品牌GAP所屬蓋璞(上海)商業有限公司被沒收違法所得5.5餘萬元,罰款39.6餘萬元,共計約45萬元。

10月28日,記者從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此次處罰系GAP品牌男式羽絨服及GAP品牌男童牛仔褲,經檢測後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知名品牌被罰39.6萬餘元,又是同一原因

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管局10月19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1月4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一季度產品質量監督抽檢中,由蓋璞委託生產的款號為656248的GAP品牌男式羽絨服,經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檢測,判定為不合格產品。該產品零售價為人民幣899元/件,截至處罰前,該產品已銷售967件。

5月26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二季度產品質量監督抽檢中,由蓋璞經銷的款號為499499的GAP品牌男童牛仔褲,經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檢測,判定為不合格產品。該產品零售價為人民幣229元/件,截至案發共計銷售196件。

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管局稱,蓋璞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構成了生產不合格產品的行為。

同時,蓋璞公司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的規定,構成了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標準的產品的行為。

記者注意到

蓋璞公司因銷售不合格產品

被處罰已非首次

今年1月,因蓋璞公司銷售的一款GAP女童牛仔裙經檢測不合格,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管局對其罰款7.86餘萬元,沒收違法所得5.28餘萬元。

另據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管局4月30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由蓋璞公司經銷的品牌為GAP的男士襯衫及嬰幼兒牛仔褲,經檢測不合格。靜安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對蓋璞公司罰款人民幣6.6餘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5餘萬元。

轉自: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管局


來源:西湖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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