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共對82名原省部級幹部提起公訴

最高檢: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共對82名原省部級幹部提起公訴

12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全國檢察機關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特別程序辦理職務犯罪案件情況,發佈最高檢第三十二批指導性案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第三檢察廳廳長史衞忠説,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各類職務犯罪案件74869件89650人,已提起公訴58122件73488人,其中對82名原省部級幹部提起公訴。對48名外逃和死亡腐敗分子提出違法所得沒收申請;河南省鄭州市人民檢察院首次適用缺席審判程序對潛逃境外19年的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訴。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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