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出庭 支持訴訟案當庭調解獲賠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0月14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投服中心)在陝西地區的首單證券支持訴訟案件——延安必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411.SZ,以下簡稱延安必康)虛假陳述民事侵權糾紛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西安中院)開庭審理。本案由西安中院院長趙雷擔任審判長,審判員張亞鳳、張鵬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法庭特設支持訴訟席位,投服中心派員線上參加庭審。雙方當事人當庭調解,原告投資者立即收到賠付款。陝西證監局、陝西地區部分上市公司派員旁聽。


原告當庭調解獲賠 支持訴訟作用彰顯


投服中心秉持“追首惡”原則,針對延安必康虛假陳述行為,委派公益律師陳靜(陝西豐瑞律師事務所)代理4位受損投資者向李宗松、延安必康提起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訴訟。2022年2月,西安中院正式受理該案,並於10月14日開庭審理。


合議庭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庭審中引導雙方就共通法律爭點、事實爭點及證據展開全面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原被告雙方對揭露日、基準日、基準價等認定基本一致,雙方主要的爭議焦點在於虛假陳述行為是否具有重大性、原告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為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被告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等,並在庭審中進行充分辯論。投服中心作為支持訴訟方參加庭審,並獨立發表支持訴訟意見。


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庭支付賠償款。


審理方式不斷創新 支持訴訟再進一步


本案由西安中院院長擔任審判長,法院創新審理方式,特設“支持訴訟+投服中心”席位,投服中心委派兩名工作人員線上參加庭審並發表支持訴訟意見。這既是投服中心支持訴訟實踐的深入開拓,又標誌着審判實踐對新《證券法》九十四條第二款“投保機構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可以依法支持投資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認可與推進,投保機構支持訴訟地位得到進一步明確。


一直以來,投服中心持續推進公益維權訴訟,充分發揮投保機構示範引領作用。截至目前,投服中心共提起支持訴訟48件,提起股東直接訴訟1件,提起股東代位訴訟2件,申請發起特別代表人訴訟1件。未來,投服中心將進一步深化支持訴訟實踐,持續推廣“支持訴訟+示範判決”機制,積極探索證券公益訴訟,不斷豐富訴訟類型,研究落實代表人訴訟常態化,持續拓展股東代位訴訟案件類型,助力打造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


編輯 宋鈺婷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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