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經濟日報】;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印發《關於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的意見》,就優化協作配合機制、強化協同保護力度提出多項措施。整合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資源,共同推動構建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格局,切實發揮協同力作用。
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要打破部門信息壁壘,增強執法司法信息共享實效。針對知識產權領域民事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行政案件一二審維持率,以及馳名商標認定記錄等指標,加以統計分析,有利於提高知識產權行政授權確權效率。同時,還要查漏補缺,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推動源頭保護。在已有的信息交流機制基礎之上,各方還要對知識產權執法司法中的新問題加強溝通,特別是關注元宇宙、數據庫、人工智能等領域知識產權前沿問題,加強對知識產權權利類型、保護方式、法律風險等問題的研究。
瞄準知識產權保護難點堵點,提高維權效率。針對權利人維權“舉證難、週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等問題,執法司法部門要加強協商暢通渠道,進一步健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銜接機制;加快知識產權侵權民事訴訟與授權確權行政程序的協調審理,穩定權利狀態。
知識產權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具有較強的專業性、綜合性。我們既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保護,也要以創新保護創新,探索符合知識產權特點的保護方式。例如,檢察機關在追訴犯罪的同時,通過開展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等方式支持權利人追究侵權民事責任,降低維權成本。在一些案件中,侵權人不僅賠償了損失,還與權利人進一步合作,就商標許可、專利使用等達成一攬子協議,有效維護了權利人長遠利益。(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