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他槍殺美國總統卻被無罪釋放, FBI很不高興, 虐了他三十四年!

由 烏雅建義 發佈於 綜合

約翰·辛克利是一名出生自1955年的美國青年,他的家境比較好,可以説是一個富二代了。由於家庭條件不錯,平日裏總是無所事事,但是就是這樣的他也是有一個愛好的,就是追星。在1981年的時候,辛克利迷戀上了美國的女明星福斯特。但是由於福斯特並不喜歡他,所以面對他給“寫情書”的這個行為也並沒有太在意。或許是為了想效仿“周幽王烽火戲諸侯”來博得佳人一笑,他便開始考慮起了能引起她注意的方法。

在1981年的時候,辛克利射殺了總統里根。當時的他連開了六槍,最後一發射入了他的胸膛,不過所幸子彈還差一釐米才到心,里根也因此保住了性命。只不過他的秘書卻因頭部中彈,從此落下了終身殘疾。

也是由於家境好的關係,辛克利的父親為他僱了最好的律師,使得他可以鑽了法律的空子。理由就是在他開槍的那一刻,精神狀況是不正常的。於是得了“精神疾病”的辛克利便被送到了精神病院去治療。

在1989年的時候,辛克利已經在精神病院住了7年。他對外宣稱説自己已經好了,並且也不再喜歡福斯特了。但是由於在他的牀下搜出了福斯特的明信片。所以沒能出院成功。

到了2003年的時候,他再次提出申請,但是被FBI以“被其他病友影響患上其他精神病”為理由又沒能成功出院。直到2011年,六十歲的辛克利以自己身體疾病的原因,才終於被“刑滿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