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駐伊朗大使館】;
關於自伊朗搭乘航班赴華人員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乘機的通知
為減少疫情跨境傳播,自2020年10月31日起,自伊朗出發,搭乘直航或中轉航班赴華的中、外籍乘客,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血清特異性IgM抗體(以下簡稱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雙陰性證明),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現就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測要求
(一)對自伊朗始發、搭乘直飛航班赴華、不經第三國中轉人員,應於登機前48小時內在中國駐伊朗大使館認可的檢測機構完成核酸和血清IgM抗體各一次採樣、檢測,並在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向中國駐伊朗大使館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
(二)對從第三國出發,經伊朗中轉乘機赴華人員,須在第三國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在伊朗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並分別向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和中國駐伊朗大使館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和健康狀況聲明書。
第一次檢測在第三國進行,並於登機前48小時內完成採樣、檢測,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第二次檢測在伊朗進行,並於中轉登機前48小時內完成採樣、檢測,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三)對從伊朗出發,經第三國中轉乘機赴華人員,須在伊朗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在第三國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並分別向中國駐伊朗大使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和健康狀況聲明書。
第一次檢測在伊朗進行,並於登機前48小時內完成採樣、檢測,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第二次檢測在第三國進行,並於中轉登機前48小時內完成採樣、檢測,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四)中國駐伊朗大使館認可的當地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機構名單請在使館網站>領事服務>提醒與通知欄目下查詢,並注意更新信息。
二、中國公民申領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
中國公民在獲得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應立即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申報個人情況並拍照上傳核酸檢測、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經中國駐伊朗大使館複核通過後,可獲得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執飛赴華直飛航班的相關航空公司將憑中國駐伊朗大使館核發的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驗放乘客。請在健康碼有效期內乘機,並在乘機時配合航空公司查驗。
三、外國人辦理健康狀況聲明書
為方便外國公民向中國駐伊朗大使館申辦健康狀況聲明書,申請人或代辦人可在前來我館申辦中國簽證時領取空白健康狀況聲明書,並於航班起飛前一天來館領取簽證時,向我館提交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已簽字的健康狀況聲明書。我館將在審核通過後,現場頒發加蓋使館印章的健康狀況聲明書。
對於已持有中國駐外使領館3月28日以後頒發的有效赴華簽證,或屬於免籤情形的外國公民,請在航班起飛前一天由申請人或代辦人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向我館申辦健康狀況聲明書。
四、特別提醒
(一)請擬搭乘航班赴華人員認真閲讀本通知並遵照執行。如您無法按要求獲得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結果均為陰性的證明,乘機前未能持有帶“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説明您不符合乘機條件,需要重新安排或調整行程。
(二)請謹慎選擇中轉乘機赴華路線。提前認真瞭解擬中轉國家入境規定,以及中轉地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的相關要求,避免在中轉地無法入境或檢測、核酸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不符合要求等情況,造成在中轉地乘機受阻、滯留等後果,增加疫情感染風險。
中國駐伊朗大使館領事保護電話:+98-9122176035
中國外交部全球領保服務應急呼叫中心24小時熱線:+86-10-12308、+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