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2月5日訊(記者郭一鵬通訊員周波)前不久晚間,南京高速交警一大隊周警官在滬寧高速巡邏過程中發現一輛“黑尾”麪包車,後方車輛行駛至該車後方紛紛踩剎車變道。周警官立即駕駛警車為該車收尾,待麪包車行駛至收費站後將其攔停。
駕駛員打開了車燈
“今天雨霧天氣能見度很差,我在巡邏過程中差點沒看到你的車子,知道你忘了什麼嗎?”面對周警官詢問,駕駛員一臉茫然,思考一番後,尷尬地説,不知道自己忘了什麼。周警官將駕駛員請下了車,然後讓他走到了車頭,這下駕駛員才反應過來,大燈忘開了。“之前停靠在服務區吃飯,後來又加了油,急急忙忙上路就忘記打開大燈了。”駕駛員説。“本來我以為你是‘黑尾’車輛,後來臨近收費站看到你的剎車燈亮了才確定你沒開燈。”周警官告知,安全細節千萬別大意,雨霧天氣下不開車燈極易引發事故。在對駕駛員進行一番教育後,周警官讓其繼續行駛。
周警官告訴記者,在巡邏過程中,高速交警不光會對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的車輛進行查處,還會對“黑尾”車輛進行處罰。因為這類“黑尾”車輛,很容易給後方車輛造成誤導,發生追尾事故。
周警官同時提醒,雨霧天氣下,燈光的使用尤其重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啓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周警官説,《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中也規定了,在以上條件下,機動車在停車場以外的道路臨時停車的,還應當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示廓燈、後位燈。
校對蘇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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