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新能源汽車專屬險發佈!三電起火、充電樁意外也能賠了!

由 寸建宇 發佈於 綜合

對於新能源汽車車主來説,保險此前可是一個“大坑”,出於三電系統(電池電控電機)的關係,新能源汽車就有着不少可以“扯皮”的地方。例如是:

因三電系統起火,這屬於自燃險的範圍嗎?

車輛充電過程發生爆炸等事故,造成附近車輛受損,第三者險種能賠嗎?

車輛充電發生漏電導致人員受傷,第三者保險依然賠嗎?

為了解決這些含糊不清、責任未明的問題,日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就發佈了《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試行)》通知(下稱條款)。與傳統車險相比,此次保險責任大範圍增加,並且條例更為明確,所以説新能源車主們這次終於不用提心吊膽了,不怕保險公司的“這也不賠,哪也不賠”。

而早在本年4月,銀保監會就均表示將結合《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要求,力爭早日推出新能源汽車保險專屬示範產品。

這是如今越發壯大的新能源汽車銷量所促進的,年銷量從2014年的7.5萬輛躍升到2020年的136.7萬輛,並且因為專屬險的遲遲未推出,導致瞭如今新能源汽車是沿用燃油車的保險條款,諸如三電系統、充電附屬裝置、第三方危險等情況也並未進行錄入。

按照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費率切換時間,所有新保和續保的新能源汽車,但不包括摩托車、拖拉機、特種車,統一適用《新能源汽車示範條款(試行)》承保,不再適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範條款(2020版)》。非新能源汽車不能適用《新能源汽車示範條款(試行)》承保。

也就是説,如今新能源汽車新買或續保,均是採用最新的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駕駛人(以下簡稱“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燒)造成被保險新能源汽車下列設備的直接損失,且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的範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一)車身;

(二)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

(三)其他所有出廠時的設備。

使用包括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

此次突出了起火燃燒,所以因電池發生的起火事故,以及確定保險包括了三電系統,這次確定能賠了!另外使用過程涵蓋了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條例更為清晰。

另外在(責任免除)項,則舉出了部分需要新能源汽車需要注意,因為以下均不賠:

被保險新能源汽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新能源汽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且未及時通知保險人,因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

所以違法改裝,不賠!

自然磨損、電池衰減、朽蝕、腐蝕、故障、本身質量缺陷;

電池壽命下降、續航降低等…同樣不賠!

充電期間因外部電網故障導致被保險新能源汽車的損失。

例如電壓波動、電壓過大等外部電網原因,不賠!(Ps:考慮到國家電網的強大,這可能性不大)

第三者責任保險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燒),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對第三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且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的範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於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的部分負責賠償。

使用包括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

同樣地,保險生效時間包括了行駛、停放、充電以及作業,保障更為全面準確。另外與車損險相同地,若改裝導致危險程度提高發生危險的,保險不賠!

《條款》中還新增加了6種新能源汽車附加險(必須投保新能源汽車損失險,無法單獨購買),包括了:

附加外部電網故障損失險

保險期間內,投保了本附加險的被保險新能源汽車在充電期間,因外部電網故障,導致被保險新能源汽車的直接損失,且不屬於免除保險人責任的範圍,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所以外部電網故障導致的直接損失,可賠!但單獨拎出來成為附加險,這也太不實在了…

附加自用充電樁損失保險

保險期間內,保險單載明地址的,被保險人的符合充電設備技術條件、安裝標準的自用充電樁,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被盜竊或遭他人損壞導致的充電樁自身損失,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內,按照實際損失計算賠償。

此次注意了,該部分只是承保充電樁而已,考慮到第三方充電樁設備不到3千的費用,買買君是不建議大家購買的。

附加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

保險期間內,保險單載明地址的,被保險人的符合充電設備技術條件、安裝標準的自用充電樁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此處更像是自用充電樁適用的第三者保險,這相信大家都明白了,多一份保障,所以建議該保險必買!

另外的話,還有諸如附加智能輔助駕駛軟件損失補償險、附加火災事故限額翻倍險、附加新能源汽車增值服務特約條款等附加險,涉及範圍更大,一般來説,我們選擇附加附加自用充電樁責任保險就已足夠了,其餘的按需購買。

這新發布的條款,很好地解決了如今保險部分不適用於新能源汽車的情況,讓車主們更放心地購買新能源汽車,也在某些意外情況下,儘量降低車主的損失,也一定程度地推動了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