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 最高獎勵1000元!

大江網/大江新聞客户端訊(譚紅)報道:2月22日,記者從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深入推進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鼓勵廣大羣眾積極舉報相關線索,嚴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斬斷市場銷售產業鏈。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打擊市場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舉報獎勵的通告,歡迎社會公眾、廣大市民對以下八種市場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積極提供線索:

一、採購、銷售和加工來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

二、採購、銷售和加工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水產品違法行為;

三、對水產製品標註“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字樣違法行為;

四、以“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字樣為噱頭推介菜品違法行為;

五、使用含有“野生魚”“河魚”“江鮮”“湖鮮”等字樣的店鋪招牌和廣告宣傳牌等各類虛假宣傳違法行為;

六、出售、購買、食用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違法行為;

七、為出售、購買、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撈工具發佈廣告線索違法行為;

八、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撈工具提供交易服務違法行為。

舉報人可直接撥打舉報熱線電話“12315”進行舉報。

為提高舉報線索的有效性,舉報人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及時並儘量提供行政相對人詳細情況,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拍攝現場視頻或圖片,固定證據,以便核查。

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予以適當的獎勵。對於因違法行為情節較輕只責令整改,未予立案或未予罰款的舉報線索,每條線索獎勵100元;對於立案查處的舉報線索,案件結案後獎勵該案罰沒款的10%,單條案件線索獎勵不低於100元,不超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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