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確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
截至目前,我國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實現“18連漲”。數據顯示,自2005年起,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就在11年間(2005-2015)保持着每年10%左右的上漲幅度,2016-2020年也有5%左右的漲幅,2021年上漲幅度調整為4.5%。
據瞭解,國家從2004年開始給退休人員增加退休金,在2004年之前,都是各個省市各個行業或單位自行調整,沒有實行全國統一調整。
本文刊發於《齊魯晚報》2002年3月19日,記錄了我省普漲退休金這個皆大歡喜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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