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記者從合肥交警部門獲悉,近日肥東交警部門發佈了《關於禁止電動輪車等車型安裝遮陽傘(雨篷)的通告》,通告要求,電動自行車、電動二輪車、電動三輪車、二輪摩托車(含輕便摩托車)等一律禁止安裝遮陽傘(雨篷),包括全封閉式、半封閉式遮陽傘(雨篷)、傘架。
通告要求,已經安裝過遮陽傘(雨篷)的市民於9月底前自行拆除,公安機關將於10月1日起組織警力在中心城區各路口、路段,對電動車、摩托車遮陽傘(雨篷)進行拆除,做到設點拆、巡查拆、上門拆、常態拆。
此外通告還指出,嚴禁任何單位、個人違法銷售或加裝摩托車、電動車遮陽傘(雨篷)。
公安機關和市場監管部門將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市場監管部]依法查處違法銷售、加裝摩托車、電動車遮陽傘(雨篷)行為,公安機關對摩托車、電動車違法加裝遮陽傘(雨篷)上道路行駛(含路側停放)的,一律當場強制拆除,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罰。拒絕拆除或拒絕接受處罰的,依法扣留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