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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委會議:完善反壟斷體制,加強監管力度

由 希學英 發佈於 綜合

  作者:吳斯旻 

  2020全年的反壟斷罰沒金額為4.5億元,而今年已開出多個過億反壟斷罰單。

  為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完善公平競爭制度體系,反壟斷監管力度正在持續加大。

  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召開第二十一次會議明確,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要從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的戰略高度出發,促進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創造廣闊的發展空間,更好保護消費者權益。

  為完善反壟斷體制機制,充實反壟斷監管力量,會議提出,要設置好“紅綠燈”,引導督促企業服從黨的領導,服從和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鼓勵支持企業在促進科技進步、繁榮市場經濟、便利人民生活、參與國際競爭中發揮積極作用。要加快健全市場準入制度、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數字經濟公平競爭監管制度、預防和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制度等。

  平台反壟斷問題受到上述會議重點關注。會議稱,針對一些平台企業存在野蠻生長、無序擴張等突出問題,將加大反壟斷監管力度,依法查處有關平台企業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初見成效,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穩步向好。

  中國人民大學數字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三希在接受第一財經採訪時稱,反壟斷的目的是通過反對違法違規行為,去維護市場競爭、促進市場創新,不能偏狹地理解為反特定市場主體。

  “當前之所以強調平台反壟斷的執法,是因為一些大型互聯網平台企業的集中度已經影響到了行業的創新活力和中小企業的發展。平台反壟斷,就是去解決平台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不充分、不平衡的問題。”李三希稱。

  中央財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韓文秀26日在新聞發佈會上也表示,平台經濟是先進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發揮好它在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科技進步、便利人民的生活、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中的積極作用。加強規範,是為了更加健康、更可持續、更為長遠的發展,這對資本市場來説同樣也是如此。

  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劉旭對第一財經稱,近期國家強化平台反壟斷,是對以往該行業長期缺乏反壟斷執法的糾偏和補漏。在過去12年裏(截至去年11月),反壟斷執法機構對互聯網行業各類涉嫌違反《反壟斷法》行為,都保持了極其剋制的觀望態度。

  第一財經記者瞭解到,2020全年的反壟斷罰沒金額為4.5億元,而今年已開出多個過億反壟斷罰單。

  劉旭同時稱,隨着中國社會發展轉型,通過互聯網經濟或者其他行業的粗獷式發展帶動就業、收入提高和經濟增長的時代已經過去。當下,在促進實現共同富裕、推進建設法治政府的背景下,中央層面更強調社會公平,通過有效的市場監管來促進、引導市場投資。

  國務院近日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中也提到,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建立完善嚴重違法懲罰性賠償和鉅額罰款制度、終身禁入機制,讓嚴重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

  “向前回溯,過去半年裏,尤其是過去的兩個月裏,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相關政策已經密集釋放了。從這個角度來看,深改委此次召開的這個會議,提高反壟斷政策的可預期性,也是對資本市場的相關呼聲的一種回應。”劉旭稱,作為中國反壟斷的大年,伴隨立法、司法和執法層面的系統化強化反壟斷,向相關企業釋放了一種信號,即將會持續加大對反壟斷大案要案的辦理,相關企業不要心存僥倖心理,應儘快加強企業合規管理。

  據瞭解,上述深改委會議上審議通過了《關於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意見》。

  “反壟斷理論研究和實施細則的持續深入推進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互聯網反壟斷領域資深學者、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博士方燕對第一財經稱,現階段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法規等頂層設計已趨於完備,整個社會的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環境也臻於成熟,但在落地實施層面,有一些規則,如數字經濟時代下的新競爭規則等還未形成。同時,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兩部法律的交叉重疊的問題需要解決,不然多重解讀的可能性會被企業用於抗辯,對抗司法、執法。

  “下一步,除了要強化監管力度外,還需進一步優化結構。特別是處理好反壟斷與政府監管之間、反壟斷與知識產權保護之間、反壟斷與隱私安全之間等多組關係,完善政府、市場和社會三者間的關係和邊界問題。”方燕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