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家反恐辦:不向任何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妥協

由 問成風 發佈於 綜合

7月14日下午,公安部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會上,國家反恐辦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長劉雲峯重申:我國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堅決打擊涉恐違法犯罪,依法追究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的法律責任,不向任何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作出妥協,堅決反對在反恐問題上實行“雙重標準”,反對將反恐“政治化”“工具化”。

劉雲峯從五個方面介紹了我國反恐怖工作的相關情況。

第一,堅持法治思維、精準施策,推進反恐維穩法治化、常態化。我國積極加強反恐法治工作,堅持預防打擊恐怖活動和保障人權並重。一方面,不斷完善反恐怖法律體系,為反恐怖工作的常態化規範化開展提供支撐。先後修訂了刑法、刑事訴訟法、反洗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多部法律。2016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正式實施,對反恐怖工作的體制機制、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認定、安全防範、情報信息、調查處置、保障措施等作了系統規定。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關於辦理恐怖活動和極端主義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相關案件的定罪標準、辦案程序、證據使用和工作機制等進一步予以明確規範。各地也結合地方反恐怖工作實際,依法制定了有關反恐的地方性法規。這些法律法規的出台,為打擊恐怖活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另一方面,我國的反恐怖工作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在依法打擊恐怖活動犯罪的過程中,我們始終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對將恐怖主義與特定地域、民族、宗教相掛鈎。既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嚴厲懲治恐怖活動人員,又區別不同情況,教育挽救有輕微犯罪行為或違法行為人員,最大限度地消除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影響。

第二,堅持打防結合、整體防控,最大限度防範和遏制暴力恐怖案事件發生。反恐怖工作必須常抓不懈,嚴格做好安全防範,使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無隙可乘。在有效防範基礎上,依法採取主動、精準的措施,凡“恐”必打、露頭就打,始終保持對恐怖活動的嚴厲打擊震懾態勢。為此,國家反恐辦會同各地各部門:一是全面落實反恐防範工作責任制,建立了黨政機關齊抓共管、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按照“條塊相輔、屬地為主”原則,統籌開展反恐防範工作,深入推進反恐防範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建設,明確反恐人防、物防、技防要求,常態化開展涉恐隱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和管控風險。二是建立以公安機關、武警專業力量為主體、行業專業力量為補充的反恐應急力量體系,持續加強指揮、機動、處置、保障等能力建設,優化應急聯動機制。目前,全國多數地區已建立起包括公安特警、消防、衞生醫療以及武警等在內的救援處置力量體系。三是不斷完善處置恐怖襲擊事件預案體系。國家反恐辦相繼制定修訂了處置恐怖襲擊事件基本預案和處置生物化學、核和輻射、劫持人質、利用爆炸、放火、砍殺、衝撞等手段襲擊民眾恐怖事件等一系列預案,組織了多次全國性的反恐演習。各地各部門也根據自身工作實際,不斷健全本地區本領域的專項反恐預案,並加強演練,處置各類恐怖襲擊事件的能力與水平得到了提升。四是嚴厲打擊恐怖活動犯罪。我國於2003年、2008年、2012年分三批認定了4個恐怖活動組織,25名恐怖活動組織頭目骨幹。自2014年開始,我們組織開展了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專項行動,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密切協同,打掉了一批暴力恐怖團伙,依法懲處了一批預謀實施恐怖活動的犯罪人員,將絕大多數暴恐活動摧毀在預謀階段、行動之前,有力維護了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第三,堅持專羣結合、羣防羣治,紮實打好“反恐怖人民戰爭”。一方面,有效防範、及時處置、準確打擊恐怖活動組織和恐怖活動,必須依靠專門機關依法進行。如情報預警,我們建立了國家反恐怖情報中心,實行跨部門、跨地區、高效協同的情報信息工作機制,統籌全國的反恐情報信息工作。又如網絡反恐,針對恐怖活動組織頻繁利用網絡發佈暴恐音視頻、招募人員、籌集資金、煽動策劃恐怖活動、發動網絡襲擊等情況,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建立了協調聯動治理機制,全面加強了對網上涉恐違法信息、違法犯罪活動的整治打擊,大力推進網站和重要信息系統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有效提升了網絡反恐防禦能力。再如金融反恐,當前,恐怖融資活動涉及領域廣,防控風險面大,且融資手法不斷更新。為了切實加大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公安機關、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持續加強對恐怖融資規律特點的跟蹤分析,特別是針對近年來涉恐人員利用新型支付方式轉移資金現象增多的情況,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執法機關和支付機構、金融機構可疑交易線索的監測分析、移送和偵查打擊等工作機制。同時,我國還參加了政府間國際組織——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積極參與國際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合作。另一方面,無論是防範處置,還是打擊懲治恐怖活動,都迫切需要人民羣眾的支持與配合。全民反恐意識和綜合安全素質的提高是反恐怖工作取得勝利的關鍵。近年來,國家反恐辦面向社會公眾先後製作出版了《公民防範恐怖襲擊手冊》《公民預防恐怖活動行為指引》《公民反恐防範手冊》及配套動畫宣傳片等反恐宣傳品,以文字和漫畫相結合的方式,對“什麼是恐怖活動、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遇到恐怖襲擊怎麼辦”“緊急情況下如何自救互救”等問題進行了專業解釋和回答,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反恐怖宣傳教育“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進單位、進家庭”等主題活動。各地各部門也廣泛開展了公眾反恐防範宣傳教育,建立了宣傳教育基地,宣傳普及《反恐怖主義法》,出台《暴力恐怖犯罪線索舉報辦法》,社會各界對恐怖活動的防範意識明顯增強,廣大羣眾參與反恐怖工作的積極性不斷提高。

第四,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源頭上防止極端思想產生。恐怖活動成因複雜,根除恐怖主義必須多措並舉、標本兼治、綜合施策。一是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強重大風險隱患排查化解。二是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加強羣眾法治教育,廣泛深入開展普法工作,增強公民自覺抵禦極端思想滲透的能力。三是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做好羣眾工作,積極發動羣眾參與去極端化工作,幫助受極端思想影響的人員迴歸社區。四是加強對受極端主義思想影響人員的教育,通過講座、研討、談心等方式,加強互動交流。同時積極為受極端思想影響人員,提供學習語言、法律法規和技能培訓的機會,幫助其更好地適應和融入現代社會,遠離極端主義思想的侵蝕。

第五,堅持深化交流、務實合作,凝聚打擊恐怖主義整體合力。我國積極支持國際社會開展反恐合作,堅持主張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發揮聯合國中心協調作用,支持聯合國安理會通過一系列反恐決議,推動落實《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我國先後批准加入了12個全球性的國際反恐公約,並積極履行聯合國憲章和所締結、參加的國際公約規定的反恐義務,嚴懲恐怖主義。與此同時,我國積極參與聯合國、國際刑警組織、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國家、亞太經合組織、東盟地區論壇等多邊合作機制,為國際反恐事業做出了積極努力和貢獻。近年來,我國積極通過雙多邊渠道開展反恐合作,已與數十個國家建立了會晤交流機制,在情報交流、線索核查、案件偵辦、能力建設等方面開展務實合作。恐怖主義是人類社會的共同敵人。

劉雲峯表示,今後,我國將進一步提升反恐怖工作能力,紮實抓好反恐怖各項措施落實,不斷拓展我國反恐怖鬥爭良好態勢,持續加強反恐國際合作,堅決把暴恐威脅制止在萌芽狀態、未發階段,堅決剷除恐怖主義滋生蔓延土壤,堅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原標題:國家反恐辦重申:我國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不向任何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妥協)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流程編輯:TF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