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等四部委公佈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產品清單
今天(6月22日),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衞生健康委、藥監局發佈2021年第13號關於公佈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產品清單的公告,內容如下: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出口工作,支持國際抗疫合作,現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或附條件批准上市註冊申請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產品列入“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產品清單(中國企業研發生產)”。清單將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上市情況適時動態調整。
編輯/田野
今天(6月22日),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衞生健康委、藥監局發佈2021年第13號關於公佈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產品清單的公告,內容如下: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出口工作,支持國際抗疫合作,現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或附條件批准上市註冊申請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產品列入“可供對外出口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產品清單(中國企業研發生產)”。清單將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上市情況適時動態調整。
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