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11月2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殘疾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何抒在會上表示,典型案例明確了在殘疾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不主動向用人單位披露其身有殘疾的事實,對保障殘疾人享有平等勞動權具有重大意義。
新聞發佈會現場。
何抒介紹,我國目前有超過8500萬的殘疾人,涉及2.6億家庭人口,他們是一個特殊困難的羣體,需要格外關心、格外關注。我國已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關愛殘疾人的意識大幅提升,扶殘、助殘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但是,相關的制度機制等方面還存在不足之處,同殘疾人活出精彩人生的期盼尚有一定差距。
他表示,各地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導下,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深入貫徹司法為民理念,探索形成了很多好的經驗和做法,比如,一些地方法院在立案階段設立涉殘案件綠色通道,全流程服務;一些法院建立標準化“殘疾人專用審判庭”,配套建設殘疾人無障礙通道、盲人通道和無障礙指引標識等等,着力解決殘疾人急難愁盼的現實問題,使司法為民理念成為一個個實實在在的行動。
“多維度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一個好的案例勝過一打文件。典型案例不僅有助於司法機關統一法律適用標準,也能有效引導社會公眾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傳遞鮮明的價值導向。”何抒表示,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即發佈了殘疾人權益保障十大案例,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引領作用,落實禁止歧視殘疾人的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賀小榮副院長還曾親任審判長首次赴基層法院開庭審理殘疾人權益保障案件,並調解結案,產生了極好的社會反響。
他指出,此次在“國際殘疾人日”前夕由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佈殘疾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是兩個部門進一步延伸工作內容,加強溝通協作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法院殘疾人權益保護工作階段性成果的集中展示。這次發佈的十個案例涉及殘疾人衣食住行等多個方面,既有保護財產權益的案件,如繼承糾紛中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在分配遺產時予以適當照顧。
此外,典型案件涉及保護身體權、健康權的案件,比如由殘聯代家暴受害殘疾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這種方式在全國尚屬首次,還比如殘疾輔助器具致人損害問題,此案明確了殘疾輔助器具銷售者的告知義務以及後續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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