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萬靜
公平競爭審查是黨中央、國務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回望“十三五”,市場監管部門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不斷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公平競爭制度建設提速加力。
“十三五”時期,全國清理各類政策措施文件189萬件,修訂廢止文件近3萬件,審查新出台政策措施85.7萬件,糾正違反審查標準的政策措施4100餘件,極大激發了創新活力。
聯席會議成員調整到位
2月2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公佈《廣東省進一步推動競爭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先行落地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完善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制度,擴大公平競爭審查範圍,全面清理妨礙粵港澳大灣區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
《實施方案》提出健全完善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共同參與的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推動擴大公平競爭審查範圍。全面清理妨礙粵港澳大灣區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重點清理妨礙民營企業發展和違反內外資一致原則的歧視性准入、指定交易政策措施,防止濫用行政權力通過招投標、劃分企業等級、增設證明事項、設立項目庫、註冊、認證、認定、公證等形式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在反壟斷執法方面,《實施方案》以問題為導向,重點查處民生和公用事業領域市場主體的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打破行業壟斷,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聚焦醫藥、建築、招投標和政府採購、公章刻制等領域,加大力度規制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建立違反公平競爭問題線索舉報綠色通道。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説:“《實施方案》凝聚着廣東市場監管部門的心血。這只是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加快公平競爭制度建設的一個縮影。‘十三五’時期,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落地,公平競爭審查質量顯著提升,制度剛性約束力逐步增強,國際合作交流不斷深化。”
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涉及領域寬、從事人員廣、專業性強,完善機制、提升能力成為開展此項工作的重點。市場監管總局以完善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制度為抓手,在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後,迅速督促各地完成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調整,及時健全工作機制。目前,根據機構改革後職能調整情況,31個省區市省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辦公室均已調整到位。
從制度到基本行政理念
2016年6月14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意見》,要求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以規範政府有關行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同年12月,國務院批准同意建立由28個部門參與的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2018年4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掛牌成立,同年12月,聯席會議牽頭單位調整為市場監管總局,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
2018年,各地區各部門共審核增量文件31萬份,比2017年增加154%,修訂完善1700多份,比2017年增加157%,審核效果進一步顯現;整理庫存文件82萬份,清理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文件2萬多份,有效防止和糾正了一系列消除和限制競爭的問題,促進了統一、開放、競爭的市場體系建設。
為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地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多次召開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定《部際聯席會議工作規則》,印發《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關於進一步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的通知》,發佈《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實施指南》,修訂《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制度規則體系不斷完善。
2019年,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政府全覆蓋。
“如何避免政策文件對市場主體的正常經營造成干擾?公平競爭審查無疑是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勇説,2020年1月1日起實施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明確將公平競爭審查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法律保障。而在隨後市場監管總局公開徵求意見的反壟斷法修正草案中,新增了國家建立和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內容。“這些正是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已經從一項行政制度走向法律制度,並最終成為我國法治政府基本行政理念的演變軌跡。”
納入考核體系剛性約束
如何保證審查質量和效果,怎樣加強監督約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重點落在了考評評價體系、文件抽查機制和投訴查處回應機制這三方面。首先是建立文件定期抽查機制。市場監管總局對部分國務院部門、地方省市區三級政府的部分政府文件進行了抽查,抽查之後發現的一些問題會及時向社會公佈,取得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其次是完善投訴舉報和查處的回應機制。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競爭審查的投訴舉報平台,或者利用現有的投訴舉報平台來增設公平審查專欄和專線,對投訴舉報反映的情況要及時進行調查核實,違反制度要求的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進行問責,及時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威懾力和透明度。
最後是推動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納入營商環境的評價等考核體系。在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統籌協調下,市場監管總局將公平競爭審查納入質量工作考核體系,對2018年、2019年重點督查發現的42件存在違反審查標準的政策措施進行通報。各地結合實際,完善相關機制。如黑龍江、浙江、廣東等地將公平競爭審查納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考核評價體系。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於安認為,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納入考核評價體系,可以讓公平競爭審查這一制度真正“長出牙齒”,充分發揮作用。自我審查是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核心,符合我國政策文件體量大、專業政策性強、難以集中審查的現實情況,在短期內不宜作過大調整,即“誰制定、誰審查”。但自我審查也容易出現動力不足、有失客觀公正等問題。所以,加強外部監督,特別是剛性約束非常重要。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