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通牒!"必須於12月15日前回國"
11月以來
廣東省英德市公安局
分批次對滯留境外的涉詐重點人員
實施刑事拘留
並予以網上追逃
但仍有部分涉詐重點人員
心存僥倖,拒不回國
11月17日
英德市公安局發佈通告
敦促英德籍
滯留境外涉詐重點人員
限期回國
通告指出
英德籍滯留境外的涉詐重點人員,切勿存有僥倖心理,認清形勢,必須於2023年12月15日前回國。回國前,需提前7天通過電話向户籍地公安機關報備,並通過正規渠道回國,回國後第一時間到户籍地派出所報到。
在限定期限內提前報備且主動回國的,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視情免除處罰。
涉詐重點人員家屬應當配合公安機關工作,通過傳達政策、親情感召等方式,督促其及時回國。拒不接受勸告以及不如實供述違法犯罪行為的,公安機關將追查到底,依法嚴懲違法犯罪。
通告發布後,對仍不知悔改、執迷不悟,無視政策宣傳、拖延或拒不回國的涉詐重點人員,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罰。
警方鼓勵廣大人民羣眾踴躍檢舉揭發涉詐重點人員及相關違法犯罪線索,公安機關將對舉報者信息嚴格保密。對舉報情況查證屬實的,將予以獎勵。
警方懸賞5至30萬元緝捕電詐團伙成員
英德市公安局17日發佈懸賞通告,為依法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英德市公安局決定對電信網絡詐騙團伙重要成員張永勝、丘小雄、徐培星、張方文、巫昌發、鄧寶運、鄧海堅實施懸賞通緝。
發現上述人員可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予以嚴格保密。對提供有效線索或協助公安機關抓獲該名涉詐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員,將給予5萬至30萬人民幣獎勵。
對包庇在逃人員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將依法嚴懲。
(來源:央視新聞、中國警察網、英德公安、南方都市報 版權歸屬原作者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