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原:深耕在訴源治理的沃土

原標題:陽原:深耕在訴源治理的沃土

陽原:深耕在訴源治理的沃土

陽原法院法官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

陽原法院法官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

近年來,河北省陽原縣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有關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矛盾源頭化解的工作要求,堅持關口前移,培植文明鄉風土壤,播撒法治雨露,健全糾紛預防處置網格,協調各方力量有效化解糾紛,着力預防矛盾紛爭,實現案結事了,為全縣連續三屆被評為“全國平安建設先進縣”、捧得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最高獎“長安杯”作出重要貢獻。

■引導文明鄉風,播撒法治雨露

“這個錢就應該讓子女出,不能讓村委會辦好事還當冤大頭。”

獨自居住在陽原縣化稍營鎮某村73歲的杜某老伴早年過世,6名子女不盡贍養義務。2020年2月19日,杜某在家中不慎摔倒,導致下肢骨折,因無子女送醫,村委會將杜某送至陽原縣醫院救治,出院後村委會又將杜某送至縣老年公寓。截至2021年3月20日,村委會為杜某墊付住院費、伙食費等共計4.17萬元,而6名子女拒絕支付。該村委會向法院提起訴訟,陽原法院依法判決杜某的6名子女支付村委會4.17萬元費用。

本案的判決引發強烈反響。該院藉此案例,運用微信、微博等媒體,在全縣廣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民法典,規制鄉村民風,引導羣眾繼承尊老愛幼優良傳統和守望相助善良風俗。

針對農村中時常發生的婚姻家庭、老人贍養、子女撫養、土地承包、交通事故等,陽原法院指導鄉村建立鄉規民約,用法律賦能精神文明建設。他們開展巡迴審判,到村頭、地頭、炕頭辦案,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審判實踐中,他們總結出“三不到庭一到家”辦案模式,即殘疾人可以不到庭,70歲以上行走不便的老人可以不到庭,沒有交通工具30裏外偏遠山區當事人可以不到庭,而是法官到當事人家登門入户開庭辦案。

該院派駐浮圖講鄉弓家灣村工作隊,指導村黨支部、村委會根據鄉村特點制定了涉及社會道德規範、村風民俗規範、傳統孝道行為規範、黨員幹部行為規範、違約處理等村規民約。陽原法院將此村規民約通過基層法庭推薦給全縣各鄉村,結合各地實際修訂完善和施行,從行為規範上奠定了鄉村振興精神文明建設基礎。該院主動與縣教科局對接,由教科局任命10名法官為10個學校法治副校長,定期為學生宣講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民法典,倡導學生從小遵紀守法。

■織密解紛網格,驅除紛爭雲霧

“張法官,你看這個事會不會引起其他問題?您得給支個招啊!”

2021年2月,該院大田窪鄉法官工作站法官張春瑞接到特邀調解員、官廳村書記王貴明電話後,張春瑞考慮到泥河灣小長梁旅遊區公路擴建被佔地部分羣眾對補償款不滿意,試圖阻攔施工,冬奧會即將舉辦,不僅旅遊區要設火炬傳遞點,而且還作為冬奧後旅遊線路重要節點,是國之大事,耽誤不得。

他又分別聯繫另兩個涉及被佔地村黨支部書記、調解員,摸排被佔地羣眾態度。經摸底瞭解,大多被佔地羣眾積極支持公路拓寬建設,有7户村民期望值過高,存有不滿情緒。

張春瑞一方面向鄉黨委提出司法建議,補償標準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統一標尺,確保羣眾利益不受損失。另一方面,張春瑞指導兩個村的調解員,引導説服期望值過高的羣眾,最終得到村民理解和支持,公路如期擴建完畢。

陽原法院把調解網格化作為訴源治理和鄉村振興精神文明建設重要內容,在每個鄉設立了法官工作站,並派駐1名法官和2至3名調解員進駐工作,每個村選聘1到2名村支部書記或村主任及治保主任擔任調解員。法官工作站法官建立起本鄉矛盾糾紛化解網,網絡微信羣對接中心法庭,中心法庭建立區域糾紛調解網絡,中心法庭網絡連接訴訟服務中心、一站式解紛平台,實現了全縣村(居委會)矛盾糾紛化解網格全覆蓋。

調解員發現矛盾糾紛苗頭時先進行化解,一旦化解出現困難,便與法官工作站法官溝通,必要時駐站法官前往矛盾糾紛所在村與調解員一起進行糾紛化解。駐站法官在調處矛盾發生困難時,還可求助訴訟服務中心給予幫助指導。

鄉鎮法官工作站主動融入平安建設領導小組,積極發揮法律指導法治宣傳、司法調解引領和司法調解書確認工作,從而基本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離鄉”目標,矛盾糾紛化解在鄉村。2021年以來,陽原法院創建無訴訟村146個,佔全部村的48.5%,其中化稍營法庭轄區的大田窪鄉實現了全鄉無訴訟。今年以來,該院依託各鄉村特邀調解員調解糾紛75起,使32起糾紛止於萌芽。

■聚集解紛合力,勁刮和諧清風

“我剛走時她不是這樣,以後我一定好好照顧她,婚不離了,我要撤訴。”

今年3月,劉某亮訴梁某豔離婚糾紛一案,針對案情特點,城鎮人民法庭委託縣婦聯執行委員、婚調室調解員安方芳調解此案。調解初期,劉某亮稱首次起訴離婚被駁回後雙方分居已滿一年,再次起訴符合離婚法定條件,堅決要求離婚。

法官禹衞紅與安方芳在多次與梁某豔聯絡未果後進行了家訪。家訪時梁某豔情緒激動,語無倫次。向鄰居瞭解情況得知,劉某亮兩年前因瑣事和梁某豔發生爭吵,劉某亮將子女託付父母后便外出打工,自此梁某豔發生了很大變化,不外出、不與外人接觸。

他們把梁某豔的現狀進行視頻記錄,回到法庭後再次約談了劉某亮:“夫妻間應當相互關愛、相互扶助,發生矛盾置之不理、不管不問,對雙方都是傷害,看你老婆的樣子,你作為丈夫盡到責任了嗎?”二人邊播放錄像,邊用剛柔並濟的話語感化劉某亮的內心,劉某亮被錄像中一年未見的妻子憔悴的音容深深刺痛,表示願意撤訴。

之後,婦聯將梁某豔納入重點關注對象,會同法官共同進行回訪、心理疏導和幫扶。禹衞紅表示,在情理法博弈中,要通過法律指引、情理引導,着力實現婦女兒童利益最大化。

為加大調解力度,發揮各方調解優勢,聚集各方調解力量,陽原法院依託訴訟服務中心,建立起與司法局、總工會、婦聯、交警隊、銀保監會、行業協會、律師協會等有關部門專業人員入駐的法院調解平台,根據矛盾糾紛類型,及時邀請具有專業性的調解人員參與調解,從而增加了矛盾糾紛化解效率。

為人民羣眾提供“菜單式”的多元解紛服務,是陽原法院訴源治理大格局建設中重要的一環,也是深化司法改革,提升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今年以來,針對多發的婚姻家庭糾紛,陽原法院與縣婦聯在訴訟服務中心建立起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室,在他們的參與下,涉及撫養權、探視權、繼承權類型的56起糾紛化解在訴前。

針對疫情情況,他們還運用“冀時調”平台,把調解力量匯聚在線上,通過網絡展開全方位調解工作,讓糾紛人員和調解人員足不出户實現矛盾糾紛雲化解。今年以來,通過線上平台成功化解糾紛431起,佔訴前調解糾紛數的43%,調解成功率達85%。

■因案多元施策,普照幸福陽光

“反覆觀看了孩子劃車的監控錄像後,事實清楚,這5500元的汽車修復費我出了。”當事人劉某某在陽原法院速裁庭對法官説。

今年3月20日,原告賀某將剛買不久的轎車停放在小區停車位,第二天再出門時,發現車輛被刮劃,四處詢問無果後調取了小區監控錄像,發現一名七八歲的孩子用石子將整車刮劃,遂報警。民警傳喚孩子母親劉某某到場後,雙方發生言語爭執,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後賀某將監護人劉某某起訴至法院。因該案標的額較小且事實清楚,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決定由速裁團隊辦理。

當日,速裁團隊法官張少卿立即傳喚雙方當事人到庭,與雙方一起多次觀看監控錄像,確認張某某小孩劃車事實,賀某出具了鑑定部門車輛修復費用書,劉某某當場承認車是自己孩子劃的,也應該承擔修復費用。最終劉某某向賀某表達了歉意,並且達成了一次性賠款5500元的協議。

陽原法院副院長趙建文介紹,對於訴前無法調解的案件,及時轉立案,實行“調裁分流、繁簡分流”。

立案階段“調裁分流”。對起訴到法院的民商事、行政糾紛,符合調解條件的,在立案階段進行“調裁分流”,經訴前委派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鼓勵引導當事人自動履行;調解失敗的及時立案,調解材料經審查合法後,作為訴訟材料繼續使用。

訴訟階段“繁簡分流”。通過運用“系統算法+人工識別”方式,綜合考慮案件性質、案由、標的額、當事人數量、疑難複雜程度、社會關注程度等因素判斷案件繁簡難易程度,初步確定應當適用的審理程序和審判組織類型,並在審判流程管理系統中標記。對於事實清楚的小額給付民事案件,一次性終局解紛,同時大膽嘗試由速裁團隊審執一體,迅速實現案結事了。

今年該院適用速裁程序結案126件,訴前成功調解案件225件。速裁團隊在審理中發現不符合速裁條件或當事人不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由主管院長審核後將案件直接轉入專業團隊審理,案件不再回流立案庭,實現一次性分流。陽原法院速裁團隊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辦理了全院民商事案件的五分之一,平均審理時長縮減至3.8天,許多案件當天立結。(□ 海延林 孫華衞 文/圖)

(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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