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記者董道勇)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是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性的重要舉措。據財政部消息,截至2020年末,符合條件的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劃轉工作全面完成,共劃轉93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國有資本總額1.68萬億元。
財政部表示,中央層面劃轉工作的全面完成,為促進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體現了國有企業全民所有,發展成果全民共享。
2017年11月,國務院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對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所涉及的劃轉範圍、劃轉對象和劃轉比例等問題進行了明確,明確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基本目標是彌補因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促進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