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上點名了福特和英菲尼迪,具體的原因和相關故障就不再贅述了。今天我想説的是後續的處理仍然值得關注。
雖然315晚會影響力巨大,但説到底這仍然只是一個媒體行為,媒體最大的作用也就是曝光,而後續的處理仍要依靠相關監管部門。
目前,我們已經看到了福特和英菲尼迪火速進行了道歉,並給出了看似還比較妥善的處理措施。但是我認為這不過是車企為了自保,迫不得已採取的措施而已。並不是真心的。況且,人民日報官方微博也曾發文:“如果道歉能解決問題,還要法律做什麼?”
那依靠法律應該怎麼解決呢?説實話,我認為目前國內的法律對侵害車主權益的車企的處罰力度是遠遠不夠的。處罰力度不夠,就起不到處罰的作用,甚至會變成鼓勵。
目前,車主和車企的地位其實是非常不對等的,這裏的不對等是全面的,包括信息上的不對等、專業程度上的不對等、財力的不對等、時間精力上的不對等、話語權的不對等,等等。
面對如此的不對等,那消費者還能依靠什麼呢?消費者這時候唯一能依靠的也就是法律對我們的保護了,那法律該如何保護車主的合法權益呢?我想辦法不過兩條,一是降低車主的維權成本,二是提高維權成功後的賠償,而後者顯然更容易做到。
這一點國外已經有很多先例可以借鑑,當年大眾的排放門大家應該都還記得,因為排放門,美國對大眾的罰款高達180億美元,超過1000億人民幣。想必以後,大眾再也不敢在排放上造假了,至少是在美國市場上不敢在排放上造假了。
也許有人會説這是美國為了打壓大眾,但美國對本國的車企罰起來也毫不手軟,曾經,美國加州一家法院判決通用汽車向2名婦女和4個孩子賠償49億美元,約330億人民幣。理由是因為涉及缺陷,在一次車禍中通用的車型起火燃燒,車上的乘客雖然倖免於難,但卻留下了永久燒傷。
類似的例子其實還有很多,雷克薩斯因為後座設計缺陷,曾經被判賠償車主2.7億美元。克萊斯勒因為在召回中涉嫌違法,也被罰1.05億美元。
雖然目前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越來越完善,但説實話,很多法律就像一座美麗的空中花園。而普通車主根本沒有能爬上這空中花園的梯子。
所以,希望有關部門能儘快提高對問題車企的處罰金額,這樣的做法看似簡單粗暴了一點,但卻不失為一個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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