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明州萊特案開槍警察首次出庭 死者家屬籲追究其責任
中新網4月16日電 據路透社報道,當地時間15日,美國明尼蘇達州萊特案中開槍的前警察金·波特首次出庭,被槍殺男子家屬呼籲追究其責任。
據報道,當地時間15日,48歲的波特坐在其律師的辦公室裏,出席了網絡聽證會。她沒有被問及任何有關案件或辯護的問題,僅在被要求確認出席時答道:“是的,我在”。
報道稱,波特還放棄了正式宣讀刑事指控的權利。
法官將下次開庭日期定在5月17日,並要求波特在案件審理期間不得使用槍支或爆炸物。
當地時間4月15日,萊特的家人和其律師聚集在明尼阿波利斯的教堂,悼念遇難的萊特,並敦促對波特進行積極的起訴。萊特的葬禮將於22日在此舉行。
萊特的母親凱蒂説:“過去幾天,每個人都問我,我們希望看到發生什麼”,“我想要追責,100%的責任。”
當日晚上,數百名抗議者也在布魯克林中心警察總部外集會抗議。
據此前報道,4月11日,明州布魯克林中心市警察在執法時攔下一名交通違章司機。警察在交涉過程中試圖逮捕司機萊特,萊特卻重新回到車上。此時,波特拔槍並擊中了萊特,萊特駕車駛離不久撞車,當場被宣告死亡。
波特已於13日遞交辭呈,事發前她已在警察系統工作了26年。
13日辭職的布魯克林中心市警察局長蒂姆·甘農在事發後公佈了執法錄像,並稱這起事件是一個“意外”。執法錄像顯示,波特當時喊着“電擊槍!電擊槍!電擊槍!”卻拔出了手槍,並射中萊特,之後她大喊“天哪!我射中了他。”
14日,萊特家人的法律團隊發表聲明稱,萊特案不是一場意外,事件的發生是“蓄意的”,涉非法使用武力,“一名經驗豐富的警察知道電擊槍和手槍的區別”。
波特已於當地時間14日上午在明州聖保羅市被捕,目前被控二級過失殺人罪。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