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新冠肺炎)香港特區政府放寬部分社交距離措施 公眾地方聚集上限增至12人
中新社香港10月18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8日公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經批准對相關防疫規例作出修訂,把在公眾地方進行的羣組聚集人數上限由4人增加至12人。修訂後的規例於10月20日起生效。
特區政府表示,香港新冠疫情自9月初的高峯迴落後目前尚算平穩,整體入院、重症及死亡數字仍處相對平穩水平,公營醫療系統仍能在應付新冠入院個案的同時維持大部分正常服務。特區政府考慮到相關數據分析,決定於下一個14天週期適度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措施包括:第一,容許在餐飲處所、酒吧/酒館、夜店/夜總會、電影院、博物館,以及會址和酒店/賓館的會議室/多用途室內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前提是有關表演者必須進行定期檢測(即每七天兩次核酸檢測,以及進行表演或彩排當天在進入有關處所前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亦須儘量佩戴口罩,並與觀眾或顧客保持足夠距離(或設有有效分隔),而進行跳舞活動的人士在跳舞期間必須佩戴口罩;第二,容許於主題公園的户外範圍飲食;第三,將在公眾地方進行羣組聚集的人數限制放寬至12人。
而有關參與宴會的人士、酒吧/酒館及夜店/夜總會顧客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要求,有關使用“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證”的要求及就持“紅碼”或“黃碼”人士進入相關處所的限制,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和在指明公眾地方佩戴口罩等要求維持不變。
特區政府表示,隨着疫情不斷髮展,會繼續密切觀察疫情變化和最新走勢,在未來每個14天週期檢視進一步調整社交距離措施的可行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