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紹芳)連日來,本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疫情防控期間嚴查各類違法行為。昨天,市市場監管委對第128批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寧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寧河區廣聚益興食品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查,該店銷售的北京京安門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蘆合春”白酒侵犯了天津蘆台春釀造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侵權白酒100箱。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指違法行為。寧河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市寧河區廣聚益興食品經營部作出沒收涉案白酒和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將案件線索移送至違法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
寶坻區市場監管局根據案件線索對天津和士美飲品科技有限公司延伸檢查。經核查並複檢,該公司生產銷售的奧淘飲用天然礦泉水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涉案產品369箱。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之規定。寶坻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天津和士美飲品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