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總體穩定 堅決防範商漁船重大安全風險

堅決防範化解商漁船重大安全風險 一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總體穩定

□ 本報記者 徐偉

□ 本報見習記者 劉欣

水上交通運輸安全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近日出台了《關於加強水上運輸和漁業船舶安全風險防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主要針對水上運輸和漁業安全生產防控,圍繞工作機制、通航環境整治、從業人員素質、商漁船船舶管理、應急處置、事故調查等環節制定了四個方面43條針對性舉措,旨在有效遏制水上重特大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據悉,《意見》對商漁船防碰撞工作形成合力,持續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堅決防範化解商漁船重大安全風險,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具有重要作用。

據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意見》強化“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工作要求,通過企業、社會、政府多方聯動凝聚安全管理合力,營造水上交通安全齊抓共管氛圍,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體系。

尚存薄弱環節

近年來,我國水上交通安全持續穩定。“十三五”期間,我國水上發生交通事故856件、死亡失蹤981人、沉船367艘、直接經濟損失12.4億元,與“十二五”時期相比分別下降34.3%、24.7%、49%和33.1%,尤其是事故件數和死亡失蹤人數整體呈逐年下降趨勢。

新冠肺炎疫情對全球經濟帶來了重大影響,水上運輸對經濟恢復發揮了重要作用。今年一季度,水上運輸已恢復到2019年水平,事故四項指標全面下降,未發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總體穩定。

“但2020年三季度以來,我國沿海水域商漁船碰撞事故多發,尤其在山東、浙江、福建等地發生多起外籍商船與漁船碰撞的重大等級事故,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對經濟和社會穩定帶來一定影響。這説明防範商漁船安全工作的全鏈條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尚未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上述負責人坦言。

目前,商漁船安全風險主要集中在我國傳統漁場和習慣航路交叉重疊,部分重點漁場與重點港口、航路水域重疊嚴重,還有部分漁船佔據航路從事養殖生產、商船誤入漁業生產區等方面。

這位負責人指出,商漁船碰撞風險是個老大難問題,這既有因漁業資源變化,漁船與商船航路交叉等因素造成的客觀問題,還有長久以來漁民形成的航海習慣影響,如一些老漁民還信奉的“搶過大船頭,一年吃喝都不愁”的航海陋習,漁船在航行時與商船缺乏聯繫途徑,盲目搶頭,加之部分外籍商船船員對我國沿海航路和漁場不熟悉,在途經傳統漁場時安全意識淡薄,警惕性不高,值班、瞭望不到位,這就很容易引發商漁船碰撞事故。

另外,一些漁民濫用AIS(船舶自動識別系統),缺乏安全培訓,漁船上救生、導助航設備不全或運用不熟悉等,很容易造成碰撞引發羣死羣傷事故。

建立協調機制

《意見》就進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加強安全技防和水上救助能力建設、加強事故調查處理作出要求。

《意見》提出推動沿海、沿長江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的組織協調,將水上交通安全納入地方安全管理考核體系,壓緊壓實各級政府領導和屬地管理責任。同時健全海事、漁政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這位負責人説,建議省級層面2021年底要建立並運行上述機制,2022年底前縣級以上層面要建立並運行上述機制。各有關單位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更要齊心協力,握指成拳,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水上交通運輸安全治理體系。

《意見》要求通過崗前培訓、安全警示教育活動等,全方位提高企業所有人、經營人等關鍵人員和商漁船船員安全意識,壓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

“相信只要各有關單位、部門聯合起來,加強水上安全宣貫,厚植安全文化,一定能促進全社會關注水上安全,進而提升有關從業人員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這位負責人説。

《意見》還明確統籌海上航路資源規劃,優化通航環境,聯合開展漁船侵佔商船航路開展養殖、捕撈作業違法行為整治,淨化通航秩序,同時開展水上無線電秩序整治,暢通海上航行安全和搜救信息共享。

同時,加強應急裝備配備,開展應急演習,提升水上應急防範能力。

此外,《意見》要求健全商漁船碰撞事故調查機制,強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責問責力度。

全力遏制事故

據瞭解,目前交通運輸部已按照國務院領導指示批示和《意見》工作部署,制定印發了《水上交通運輸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方案》,該方案涉及了8個方面22項具體措施,指導交通運輸系統以加強水上交通運輸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為突破口,深化問題隱患查擺,強化重大風險管控,加強現場監管和執法聯動,推動共建共治共享的水上交通運輸安全治理體系建設,全力遏制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商漁船防碰撞治理將是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一環,交通運輸部已將其納入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攻堅重點任務清單。

這位負責人説,交通運輸部將認真貫徹《意見》各項要求,積極指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直屬海事管理機構抓好任務落地,部署開展內河船涉海運輸、水上無線電專項治理等集中整治,並將不定期組織開展督查檢查,對檢查發現落實推進乏力,拖延推諉的進行通報處理,對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將進行總結推廣。

同時,將加快推進“陸海空天”一體化水上交通運輸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實現水上交通“到得了、看得見、傳得回、管得住”,推進我國管轄水域水上動態目標全面掌控,重點提升遠海水域航行船舶的管控能力。

指導推動地方政府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健全水上應急救助體制和機制,完善水上搜救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協調聯動,加強應急裝備配備,強化應急演練,提高水上應急力量的實戰能力和應變水平。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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