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聞網丨公共健身器材維護需全民共同參與

  5月28日,橋城新聞板塊推出“阿拉關注”民生類輿論監督欄目,廣大讀者紛紛叫好,希望今後推出更多接地氣的民生報道,解決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棘手問題。他們對首次報道的新聞《這些公共健身器材該“體檢”啦》進行熱議,希望公共健身器材儘量不要“帶病”上崗,相關部門加強管理多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及時保養、維修、拆除、更換。

  健身器材作為一項公益設施,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小區、公園、廣場等處,但如果後期不保養維護,很有可能引起傷人事件。記者查閲有關報道,發現全國不少地區都有因為健身器材安全缺失導致鍛鍊者受傷事故。公共健身器材因疏於管理而無法正常使用問題,已成為全國性公共管理難題。當然,除了管理不善等原因外,人為破壞也是重要原因,人們對這種行為嗤之以鼻。

  採訪中,記者還發現,不少健身場地旁都豎有告示牌,提醒大家要熟悉器材的使用方法,遵照使用辦法進行鍛鍊,生產廠家也大多在器材上標有詳細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但也有些器材上並無此類標識,或者有的標識已模糊不清。鍛鍊過程中,一些市民因對器材的愛護意識不夠強,根本不看這些內容就匆匆使用,使用時或用力過猛或與操作方法相悖,最終造成健身器材損壞。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市配備健身器材的户外健身區域至少有900處,每處設置的健身器材在十件左右,這些以功能器械為主的健身點和健身園,已成為市民進行户外有氧鍛鍊的重要場所。記者經過實地走訪發現,一些安放在露天公共場所的健身器材,由於無人看管和缺乏必要維護,出現程度不同的破損,有些已完全不能使用,甚至存在事故隱患。

  記者瞭解到,早在2014年,市政府就出台了《慈溪市全民健身路徑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全民健身路徑的建設、使用和管理,明確了公益性體育場地設施建設資金的來源。《辦法》指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鎮(街道)、村(社區)負責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並定期對器械進行保養和維護,確保設施使用的安全性。

  《辦法》還提到,裝有全民健身路徑的管理單位必須制定並公佈相關管理制度,並在安裝場所設置器械使用説明牌、健身者須知告示牌、健身活動場所的規章制度牌等告示牌,落實安全措施,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此外,要有專人負責和管理,維護體育健身活動秩序,管理員要認真做好管理記錄,定期向鎮(街道)報告使用、管理等情況。

  損壞、維修、賠償等方面,《辦法》也做了規定。全民健身路徑管理單位一旦發現器材設施損壞,應及時張貼“警示牌”,告知羣眾停止使用,並儘快予以修復。對於損害、侵佔、故意破壞全民健身工程設施的單位和個人,日常管理單位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的有關規定,責令其照價賠償或進行修復。違反其他法律規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市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體育科科長顧利鷗表示,他們負責全市健身路徑建設的總體規劃,對配建器械進行審核,對鎮(街道)、村(社區)的使用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確保全民健身路徑設施質量和使用安全。各鎮、街道對所屬村(社區)健身路徑的日常管理工作予以監督,並與所屬村(社區)簽訂健身路徑使用、維護、管理責任狀。

  “慈溪的户外健身器材,一般每8年更換一次,最好每年對健身器材進行刷漆。”顧科長表示,公共健身器材每年都會有布點,他們負責免費配送,後續維修保養職責屬於屬地政府,產生的費用也由屬地政府出。城區滸山、古塘、白沙路三個街道是各自負責維修保養,費用局裏來落實。不過時間長了,管理單位維護保養可能會跟不上,進而出現器材破損現象。

  顧科長還説,為提高健身器材完好率,確保健身路徑使用安全,每年會對全市範圍內的健身路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方式也是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鎮(街道)組織專門人員進行。今年6月,又將開始對全市户外公共健身器材進行全面檢查,對於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破損嚴重、存在隱患的器材,要進行維修、拆除或更新。

  健身器材是城市的公共財產,是為滿足廣大市民健身鍛鍊而設,大家應對其“愛護有加”,積極主動加以維護。顧科長也提醒廣大市民,在户外使用公共健身器材時,如發現有破損現象,可以直接向所在村、社區工作人員反映,然後由村、社區反饋到鎮、街道,鎮、街道會及時進行維修、保養、更換處理,確保器材的安全使用。

  記者手記:安裝公共健身器材,本是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既然相關政策規定有了,各鎮(街道)、村(社區)也明確了兩級管護職責,那就應該充分發揮健身路徑管理員的作用,建立一套適合本地實際的健身路徑日常管理和維護機制。希望屬地政府部門加大排查、養護、維修等工作,真正做到管理有專人、檢修有記錄、器材無隱患、安全有保障。

  另一方面,廣大市民也要學會愛護城市的這些公共健身器材,使用前要認真學習正確使用方法,不要隨意破壞,更不要惡意損毀,讓我們大家一起來共同維護健身器材的使用安全,營造更好的健身鍛鍊空間。

  全媒體記者 戎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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