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 香港2名男子被判入獄

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2019年11月13日,在香港中環一帶有人堵路及向馬路丟磚塊,並擊中警車,有2名男子在當日被捕。2021年10月11日,2名被捕男子在香港區域法院分別承認暴動罪及參與非法集結罪,分別被判入獄40個月和9個月。

24歲被告麥宏基,水果店售貨員,承認一項暴動罪,即於2019年11月13日,在香港中環幹諾道中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蔘與暴動,至於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兩罪則保留法庭存檔。

34歲無業男子黃天樂,則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及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即於2019年11月13日,在香港中環畢打街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蔘與非法集結。

事發當日,有人在香港中環聚集,警方接報有人刑事損壞、縱火及堵路,於是到場設立3道防線。13時許,有約40名穿黑衣、持傘者用竹枝及垃圾堵路,並將磚頭丟在路上。有視頻顯示麥宏基參與堵路、投擲磚塊及移動欄杆。有警車被磚塊打中,擋風玻璃及車窗碎裂、車頭燈損壞、車牌不翼而飛。黃天樂則穿着商務裝束在警方防線前高舉雨傘,隨後被搜出藏有火槍、卡式氣罐及鉗具等作案工具。(總枱記者 朱丹 劉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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