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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總理特魯多當地時間2月14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聯邦政府決定啓用《緊急狀態法》來應對目前的抗議活動和解決口岸封堵的問題。
據悉,這是這部法律通過以來,首次被加拿大政府啓用。
特魯多表示,目前發生在全國各地的佔領和封堵是非法的,也不是和平的。
特魯多説,雖然啓用《緊急狀態法》,聯邦政府行使的權力也是“可控的”和“適度的”。
從14日上午開始,特魯多與各省省長就是否啓用《緊急狀態法》進行了商議。根據當地媒體獲得的內部消息,有幾個省的省長反對啓用《緊急狀態法》。其中包括艾伯塔、薩斯喀徹温和魁北克。他們表示,希望聯邦政府不要啓用這部法律,如果要啓用,也不要在反對啓用該部法律的省境內行使聯邦政府的這一權力。即便是支持的省,也應該得到省議會的同意。
加拿大在1988年通過了《緊急狀態法》,這部法律規定,在加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等受到嚴重威脅時,在情況危急的情況下,如果現有法律均無法有效適用,政府可以根據這部法律的授權行使超常規權力來解決。
加拿大聯邦政府上一次行使超常規權力是在1970年的“十月危機”期間。當時魁北克獨立運動的一個組織——魁北克解放陣線綁架了魁北克省勞工廳廳長和英國駐蒙特利爾貿易代表,時任總理皮埃爾·特魯多,也就是現任總理特魯多的父親啓動了《戰爭措施法》。該事件被認為是魁北克獨立運動中的轉折點,此後,通過暴力方式謀求獨立在魁北克省失去主流民意的支持。
(總枱記者 張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