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頒佈《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

新華社北京12月9日電(記者餘俊傑)記者9日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近日頒佈新修訂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訂旨在解決制約普通話水平測試健康發展的瓶頸問題,着力提高測試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管理規定明確,普通話一級甲等須經國家測試機構認定,一級乙等及以下由省級測試機構認定,並將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頒發機構由省級語言文字工作辦事機構統一變更為國家測試機構,增強了專業測試的統一性、權威性。

管理規定提出一系列便民新舉措。刪除兩次測試間隔時間的要求,擴大測試服務供給;取消屬地報名要求,明確應試人可根據實際需要,就近、就便報名參加測試;針對殘障人士的實際需求,強化對特殊人羣的語言測試服務;明確在境內學習、工作或生活3個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員和外籍人員可自願申請參加測試;增加電子證書相關規定,明確電子證書和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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