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關於9月14日開展區域核酸檢測的通告
廣大市民朋友們: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經研究,定於9月14日在全市開展區域核酸檢測。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測時間
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 6:00-12:00集中採樣。
二、檢測範圍
滕州市區域內全體居民(含外來人員、流動人員)。
(一)處於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的人員,不參加檢測,仍按現行規定和渠道進行檢測。
(二)48小時內接種過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員,不參加檢測。
(三)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等“應檢盡檢”重點人員在所在村居(社區)參加檢測。
(四)在校師生員工按原渠道在學校參加檢測,其他學校師生員工在所在村居(社區)參加核酸檢測。
三、注意事項
(一)請全體居民朋友根據鎮街、村居組織安排,儘早前往指定採樣點進行核酸採樣,做到應檢盡檢。
(二)請全體居民做好個人防護,全程規範佩戴口罩,攜帶健康碼、身份證、預登記二維碼、外籍身份證明等有效證件,保持“1米線”間隔、“3米線”採樣,不插隊、不交談、不聚集,採樣過程中避免接觸採樣台相關物品,防止發生交叉感染。
(三)本次核酸檢測不出具書面報告,採樣後未接到通知的,檢測結果即為陰性,後續可通過“健康碼”系統查詢結果。對健康碼系統未顯示檢測結果的,可向所在村居(社區)反饋。對在滕人員7天內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將會受到限制。
(四)在區域核酸檢測期間,鎮街、村居(社區)工作人員將採取敲門敲窗和電話聯繫方式瞭解檢測情況,請全體居民積極配合。
(五)如有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症狀,請不要前往集中採樣點,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及時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或冒用他人信息、代替他人進行核酸檢測,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等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滕州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9月13日
來源:滕州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編輯:劉 斌
審核:郭本強
【來源:滕州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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