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領館提醒在哈中國公民準確理解簽證有效期含義

由 慕容亦凝 發佈於 綜合

  10月19日電 據中國駐阿拉木圖總領館網站消息,中國駐哈薩克斯坦使館、中國駐阿拉木圖總領館17日聯合發佈公告,提醒在哈中國公民準確理解簽證有效期含義。

  圖一 (圖片來源:中國駐駐阿拉木圖總領館網站)

  日前,中國公民王某持B2字簽證在哈工作,簽證標註的有效期為2017.04.28-2017.10.18,多次入境,停留期為90天(見圖一)。王某於2017年4月28日第一次入境時,在哈停留88天,於8月10日第二次入境後,在哈停留30天。9月9日王某出境時,被哈邊防人員告知逾期滯留,違反了哈移民法律,需經法院判決,辦理相關手續後才能出境。

  王某向邊防人員詢問,既然簽證標註的是停留期為90天,為何入境後僅停留30天就算逾期?

  領事提醒:

  一、有效簽證是外國公民在哈合法停留的最主要憑證。務必在簽證生效日期之後入境,在簽證截止日期之前(含當日)離境。

  二、根據哈有關法規,簽證過期屬於行政違法,需經法院判決方可出境。根據違規程度,判決結果可能為罰款、驅逐出境(若干年內不得入境)或拘留。

  三、以圖一為例,簽證上 “ENTRIES”標註 “MULTIPLE”,“ADDITIONAL INFORMATION”標註 “until 90 days”,含義是在簽證有效期內可多次入境,在哈停留總天數不得超過90天,且必須在簽證有效期截止日期前離境。王某兩次入境後在哈停留總天數超過90天,違反了哈相關法律。

  圖二 (圖片來源:中國駐駐阿拉木圖總領館網站)

  四、以圖二為例,簽證上 “ENTRIES”標註 “MULTIPLE”,“ADDITIONAL INFORMATION”標註 “until 90 days at each entry”,含義是在簽證有效期內可多次入境,每次入境後停留不超過90天,且必須在簽證有效期截止日期前離境。

  鑑於上述,中國駐哈使領館提醒赴哈中國公民注意區別具體情況,準確理解簽證有效期含義。拿到簽證後請務必仔細查驗簽證種類、有效期、停留期等關鍵要素,避免因疏忽造成違法事實。

  如需諮詢或有情況反映,請及時撥打中國駐哈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77017470186,中國駐阿拉木圖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77017292938,或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熱線:+86-10-12308、+86-10-59913991。使領館工作人員將提供必要協助,維護中國公民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