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妻子出走15年 男子欲離婚卻查無此人

由 頻長志 發佈於 綜合

  紹興傅某如今已經結婚了17年了,但是在其婚後兩年,老婆一聲不響的便跑了,痴情的他苦苦等了15年,最終忍無可忍想要與自己的老婆離婚。但是讓其沒有想到的是,法院告知信息庫中並沒有其老婆的信息,查無此人。

  在別人眼裏,紹興人傅某結婚17年了。可是,婚後兩年,老婆就跑了,也只有傅某自己知道,花了15年等老婆回家,是個什麼滋味。

  更荒唐的是,要是沒有去法院起訴離婚,傅某恐怕一輩子都不知道,他那“人間蒸發”的老婆根本不存在。

  閃婚之後總是吵架

  老婆離家出走15年未歸

  1998年5月份,也就是17年前,越城區斗門鎮的大齡青年傅某,經人介紹認識了湖南祁陽縣三口塘鎮女青年鄧某。因為兩個人都30出頭,在家裏人眼中屬於老大不小了,便立馬談婚論嫁。

  雖説是相親之後的閃婚,但傅某覺得和鄧某情投意合,不想讓女方吃虧,為此又送彩禮,又辦喜酒,還幫女方購置了嫁妝。

  好景不長,兩個人婚後總是吵架,有時候是因為方言不通,有時候是因為生活習慣不同。2000年9月,一場大吵後,老婆鄧某不辭而別,這一走就走了15年。

  老婆不見了,這可怎麼辦?因為女方的老家太遠了,直到婚後,傅某也沒有見過老婆的孃家人,只和老婆的老鄉見過幾次。實在沒地方可找了,傅某隻好託這個老鄉幫幫忙,可這麼多年來,有關老婆的消息均是“下落不明”。

  最近,無奈的傅某起訴到了紹興市越城區法院袍江法庭,準備了結這樁獨自過了15年的婚事。

  人口信息庫都查不到他老婆

  法院駁回了離婚起訴

  原本以為通過法院解決會比較簡單,但讓傅某沒想到的是,這件事情卻讓法院也難辦。

  原來,承辦法官在庭前審查中發現,鄧某的身份信息可能有誤。

  據承辦法官介紹,他們與鄧某身份信息上的湖南祁陽縣三口塘鎮政府工作人員取得了聯繫,想找到鄧某,但對方卻説當地並沒有這個人。

  承辦法官心想,可能是户籍轉移或者其他原因吧?

  於是,他又趕到紹興市檔案館調查雙方的婚姻登記原始資料,接着趕往公安部門進行全國人口信息庫的查詢。

  結果發現,在全國人口信息庫中,也沒有鄧某的身份信息。

  因為實在找不到被告的下落,越城法院最終駁回了傅某的起訴。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案件要起訴,有明確的被告是必須條件。”法官説,從傅某的情況看,很明顯對方是利用虛假身份登記結婚,因此法院只能對這起離婚案件依法予以駁回。

  目前,傅某隻能找民政部門,要求宣告婚姻無效或撤銷了。